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韩检方发起政治攻势?最大在野党党首再被传唤调查******
中新网1月17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据司法界16日消息,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调查1部和3部以涉嫌贪污、违反反腐法和利害冲突防止法等为由传唤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于27日到案接受调查。
据报道,李在明已于本月10日就“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金”一案到案接受调查,此次仅时隔6天再被检方传唤。
检方认为,在大庄洞地产弊案中,李在明作为城南市长行使了最终决定权,向民间开发商提供便利,使其获得404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2亿元)的巨额收益,给城南市造成损失。
检方还认为,城南市长政策秘书郑镇相等李在明的亲信向大庄洞开发商提供项目便利,并约定收受项目开发收益中的428亿韩元,而且在接受各种选举资金的过程中李在明也有所介入。
郑镇相等还涉嫌2013年在慰礼新城区项目开发过程中向民间开发商事先泄露内部信息,而李在明则涉嫌干预其中,这也成为检方调查对象。
预计李在明将同民主党领导班子就是否到案进行讨论,也有可能不接受传唤。在接受检方有关“城南足球俱乐部赞助金”案件的调查中,李在明对检方的提问多数以提交书面答辩状替代。因此有观点认为,李在明此次就地产弊案也有可能用类似方式陈述。
李在明其间一直就地产弊案表示不存在问题,其亲信也主张这是检方刻意的政治攻势。检方则正在考虑结束此案调查后,将其与收受赞助金一案合并提请批捕李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