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中国兴起“另类”养宠热潮 背后风险需被“看见”******
中新社长沙10月15日电 (记者 唐小晴)“我的宠物鸡不仅可爱,生蛋也很厉害。每天从鸡窝捡蛋,也是一种乐趣。”27岁的周婷(化名)忙着给自己的爱宠芦丁鸡喂食。
芦丁鸡是近年来由斑翅山鹑与蓝胸鹑杂交形成的新品种,成年人拳头大小,重约50克,被称为“世界上最小的鸡”。它们因可爱外表和下蛋习惯成为中国宠物主们的最新陪伴。
半个月前,在长沙工作的周婷网上购买了12只芦丁鸡,希望靠这些小鸡实现“吃蛋自由”。“饲养在玻璃和木质箱里,配备灯光、楼梯和植物,就像‘娃娃屋’。芦丁鸡比较好养,控制好‘鸡窝’温度就行。”周婷说,一些宠物主会在社交媒体上分享鸡的日常生活、养鸡心得和“捡蛋”视频。
随着中国宠物产业蓬勃发展,芦丁鸡只是越来越流行的众多奇异宠物中的一种。近些年来,变色龙、蜜袋鼯、壁虎、刺猬和羊驼等非传统宠物纷纷现身市场,“异宠经济”成为新时尚。不少人通过短视频、朋友圈等社交媒体“晒”它们,赚取大波流量。
艾瑞咨询发布的《2021年中国宠物内容价值研究白皮书》显示,满足用户猎奇心态的异宠内容受关注度逐渐上升,在萌宠内容热度中占比在5%至15%之间。以“异宠”为主题的博主,也在各大社交平台渐流行。
彭群凌在长沙开了一家宠物寄养训练酒店,狐狸、鸭子和猪都来“住”过。“兔子、鹦鹉、仓鼠和蛇都是年轻人的爱宠。一些人为了让饲养的狐狸听话、定点大小便,专门送来训练。”彭群凌表示,短视频传播让一些不常见宠物更多进入大众视野。
中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杨成胜认为,部分年轻人为追求新奇、彰显个性,并吸引更多人关注,于是标新立异,放弃猫狗等传统宠物,转而去养新奇宠物。
“好看、安静省心是异宠受欢迎的另一个原因。比如,蜜袋鼯萌萌的外表及亲人的性格就让人喜爱。”谢新(化名)开了一家专售蜜袋鼯的商店,最贵的蜜袋鼯达12000元人民币一只。
不过,火爆的异宠市场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出于猎奇、跟风饲养的宠物主,不充分了解异宠习性,遇到异宠“不亲人”“味大”“难养”等问题就会弃养。兽医不专业、邮寄不正规、销售方缺乏资质等问题亦突出。
记者还了解到,异宠未经过人类长期驯化,一些仍具攻击性,对人的生命安全存在潜在威胁;某些异宠携带寄生虫、细菌和病毒,或给饲养者带来健康风险。
“随意饲养和买卖一些异宠,可能会触犯法律。还有国外的特有物种,未经批准偷运入境,饲养和买卖都涉嫌违法,可能还会导致外来物种侵袭。”资深律师郭瑄说,目前无针对异宠的专门法律法规,公众饲养异宠,仍处在一个“无法可依”的空白地带。
他建议,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另类宠物的种类、管理、健康、生态等方面限制和约束异宠饲养行为,出台一个方便执法的“黑白名单”,确保产业良性发展。
一些专业人士还表示,相关部门和售卖平台应做好充足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给猎奇的消费者泼冷水,提醒理性买单。“相比传统宠物,一些养异宠的人群对待异宠也会科学、谨慎。”彭群凌认为,若不在网络平台上夸大和过分渲染异宠,在不触碰法律、法规和不影响他人情况下,“另类”养宠小范围内自我发展没什么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