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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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风雪边关路 千里送温暖******
春节前夕,本报记者随西部战区机关工作组看望慰问边防哨所官兵——
风雪边关路 千里送温暖
■本报记者 彭 亮 通讯员 彭小明
“穿上这身装具,站哨巡逻冷不冷?”春节前夕,记者随西部战区机关工作组来到海拔5380米的神仙湾哨所,看望慰问一线执勤官兵,为大家办实事解难题。工作组成员摸了摸战士身上的新式装具,嘘寒问暖细致入微。
边防哨所节日战备准备得怎么样?福利待遇政策落实成效如何?工作组领导告诉记者,近年来,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高度重视边防建设,军地各级相继推出一系列惠军利兵举措,边防一线练兵备战、官兵生活条件等发生巨大变化。为进一步解决边防官兵训练执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西部战区按照“突出边防一线、倾斜艰苦地区”原则,专门抽组训练、政工、保障等要素,成立联合工作组,赶在春节前赴边防哨所看望慰问官兵,深入做好保生活、保战备工作。
翻雪山、过达坂、进哨所……驱车抵达某边防连时,夜幕已降临。此时,室外气温低至-24℃。记者看到,车刚停稳,工作组成员就兵分多路,直奔目的地——战区某处处长顾坤走进锅炉房,查看连队饮用水和暖气供应情况;某处参谋史诺走进制氧站,了解制氧装备性能和战备用氧基数;某处副处长张野峰来到班排宿舍与官兵围坐在一起,询问了解探亲休假、训练伤病等情况……该连连长张军深有感触地说:“工作组来之前就明确,不搞迎接、不听汇报,他们想到哪里、想了解什么就直达现场。”
“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级大力推进边海防建设。如今,路、氧、暖、网、房都越来越好了!”谈及边关旧貌换新颜,已在高原一线坚守10年的二级上士扎西加参告诉记者。这些年,他亲眼见证巡逻走的砂石路变成柏油路、连队从土石房搬进阳光板房、营区从“信息孤岛”到用上无线网络……
守好边关,身体健康是基础,安心用心是关键。某边防连列兵马礼渊初上高原,脸上还没有标志性的“高原红”。工作组成员、某处处长杨柳青和军医一起,召集马礼渊等4名新兵,为他们普及高原病防治常识,介绍应急救援经验。大家拉家常、谈心事,很快打成一片。
“首次在高原过年,有什么期待?”面对记者询问,新兵们不仅想与家人视频通话、观看春节联欢晚会,还纷纷主动请缨参加站哨巡逻。交流结束,在工作组建议下,边防连队哨所下一步将加大对新战士全方位成长的帮扶力度。
战区主战,主责主业是备战打仗。一路上,工作组收集整理应急备战、管边控边等方面矛盾困难,以便结合新年度工作谋划统筹解决。某哨所海拔5046米,官兵乘车执勤巡逻要经过宽仅3米、多达27道拐的4公里陡坡。为此,战区专门就修建这条边防巡逻路作了下一步安排。该连指导员鲁文高兴地告诉记者:“听说上级计划拓宽升级这条路,全连官兵都很期待。以后无论执勤巡逻还是生活保障,都会更加安全方便。”
风雪交加挡不住浓浓真情。连日来,工作组一行顶风冒雪,深入被中央军委授予“喀喇昆仑钢铁哨卡”荣誉称号的神仙湾哨所和天文点、河尾滩、班公湖等边防点位,行程上千公里,一路走访慰问、一路解难纾困。在海拔6050米的无名山口,工作组接连遭遇险情,大家纷纷下车破冰除雪、清理路障。“在这么艰苦的环境里,官兵天天要执勤巡逻,多不容易啊!”一位工作组成员动情地说。
“感谢你们辛苦的付出、艰巨的付出、光荣的付出!”大雪封山,某哨所进出不便,工作组领导通过视频慰问坚守战位的官兵。视频中,哨所官兵的呼号声盖过了窗外呼啸的风声:“请组织放心,我们一定牢记职责、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好各项任务!”
据悉,在现地走访慰问的基础上,西部战区党委机关还通过安排一次上门走访、寄送一封慰问信函、拨打一个拜年电话等方式,了解边防一线官兵及家人的困难和需求,并送去新春祝福。截至目前,他们已协调西部7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79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慰问一线边防部队,帮助解决官兵看病就医、子女入学、法律纠纷等困难300余个。
(本报西藏阿里1月17日电 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