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乙类乙管”后,老年人防护记住这几个关键问题******
乙类乙管
老年人防护
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在疫情防控新形势下,“乙类乙管”并不是放任不管,而是有了更加精准科学的防控措施。尤其是对老年人、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群,需要更加科学的防护,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高老年人群覆盖率。老年人防护这几个关键问题要知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老年人如果不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面临哪些风险?
新冠病毒感染无论是“乙类甲管”还是“乙类乙管”,都是要按照传染病治疗的。因此,借鉴以往我们对天花、麻疹、乙肝等传染病控制的经验,注射疫苗是必须的,而且是全程接种,全程接种会使死亡率和重症率降低。
对于65岁以上,特别是有四种以上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是这次奥密克戎攻击的重点对象,所以更要尽快完成全程的疫苗接种,这是阻断病情加重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
很多老年人都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他们对于接种疫苗有很多顾虑。这些老年人能否接种?患有肿瘤、术后等大病的老年人能否接种?
这是很多老年人滞后接种疫苗或者不接种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才是需要接种疫苗的重点人群。我国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数量很庞大,还是建议尽快、尽早全程注射疫苗。如果平时规律服药,长期把血压和血糖都控制在比较稳定的状态,是完全可以去安全地注射疫苗的。
如果是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建议在肿瘤得到控制之后,肿瘤不是在进展期,和化疗错开时间,就可以去进行疫苗的接种。如果肿瘤患者在化疗过程中阳了,要等阴性之后两到四周才能再次进行治疗,两到四周是给患者一个很好的恢复期。
已经“阳康”的老年人,是否还需要接种疫苗?
如果“阳康”后的老年人,大概抗体的产生是要在转阴后两到三周才能产生,维持三到六个月的抗体。所以,在三到六个月之间是不用打疫苗的,但是三到六个月之后,还是建议要注射疫苗。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老年人是否还能走亲访友?针对不同的慢病或基础疾病的老年人,有没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
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的老人,在转阴之后,症状未必能够完全缓解,这时可能还会出现相应的病情迁移,会导致原来的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慢阻肺等慢性病的进展。
此外,很多老年患者在患病过程中有过高烧、咽喉痛、流鼻涕、头痛等比较明显的症状,即便抗原转为阴性,还是有一个恢复的过程。
如今,春节已临近,很多老年人想去走亲访友,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转阴后的两三周时间里不是所有人都能产生这次奥密克戎的抗体,当免疫功能低下的时候,就会有再次感染的风险。
感染过新冠病毒的老年人身体会比较虚弱,会诱发原有基础疾病的加重,所以,建议即便是已经“阳康”的老人,还是尽量减少聚集活动,走亲访友一定是要量力而行,同时口罩是不能摘的。
老年人万一不幸感染,该如何应对?出现哪些情况下需要就诊?
如果是轻症,包括高热、恶心、呕吐,如果自己能够处理,就尽量居家处理。如果胃口、精神状态都还好,只是一些发热、肌肉酸痛的症状,建议还是可以居家的。
但是当出现气促、呼吸困难、原有的疾病症状加重,包括血压、血糖异常、头痛,或者是肢体运动障碍,这些症状加重的情况下,要去医院就诊。
如果老人在家里有血氧仪,测量血氧低于95%了,这个时候一定要居家吸氧。如果三天以上血氧还不能回升,且呈持续下降的趋势,要尽快去医院。
如果高热三天都不退,而且出现了一些并发症,包括咳嗽、咳浓痰、气促、呼吸困难,这些也要去医院就诊。
除了接种疫苗外,还有哪些方法能帮助老年人更好地抵御病毒?提高自身免疫力是否能有所帮助?
第一,保持比较好的心情、生活习惯和生活状态,好的心情会使得我们的免疫力保持在一个比较平稳的水平。
第二,均衡的营养摄入,蛋、奶、肉、水果、蔬菜,营养。建议每天1到1.5克每公斤的优质蛋白补充,如果是一个60公斤的人,要优质蛋白大概60克,也就是说一两多的猪肉,是每天必须要保证的。
第三,依靠一些外来的帮助,比如我们在病房里治疗的病情相对比较危重的患者,需要补充免疫球蛋白。对于平时预防,可以使用胸腺法新日达仙,就是99%和人体同源的胸腺肽,我们一般建议老人每年注射1到2个疗程,对于提高人体免疫力有帮助。早期使用胸腺法新可减少新冠患者重症发生率,缩短住院天数,促进病情恢复、降低COVID-19重症患者的死亡率且安全性良好。
如果老年人经济条件比较好,可以用一些口服的蛋白粉来补充蛋白。因为在发热的时候,蛋白质的消耗是很高的。假如三天都不怎么吃东西,这个时候可能会导致低蛋白血症的出现,此时补充口服的蛋白,能够使得我们的营养均衡,使得免疫力达到比较平稳的水平。
第四,建议老年人及时接种流感疫苗、新冠疫苗以及肺炎疫苗。
微胖的老人更“扛病”?老年人“微胖”是多胖?
微胖的老人有一定皮下脂肪,抗寒、抗病能力比瘦人强。瘦人抵抗力较弱,对环境适应性差,对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肺炎等急性传染病,都比胖人发病率高,而且抗打击能力差,有可能导致更加不良的后果。
“微胖”到底是多胖?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老年医学中心医师刘颖介绍,老年人自己想要判断体重是不是合适,看身体质量指数(BMI)更靠谱。用体重公斤数除以身高米数平方得出的数字,是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胖瘦程度及是否健康的一个标准。
刘颖医生介绍,对于不同的人种,同样的BMI可能代表的肥胖程度不一样,中国在内的亚洲地区的BMI水平在整体上低于欧洲国家。体重指数每增加2,冠心病、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的相对危险分别增加15.4%、6.1%和18.8%。一旦体重指数达到或超过24时,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和血脂异常等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的概率会显著增加。
但据多项研究表明,亚洲人在较低的BMI水平时已经存在心血管疾病发病率高的危险。中国老人最理想的体重指数应该是22。
当然,体重上下浮动,我们体重指数很难正好地保持在22,一般认为“老年人体重稍高一点”(即BMI保持在21~23.9)比较好。(来源:健康北京微信公众号)
【法治护我心】划定深度合成服务“底线”“红线”******
【法治护我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系列解读】
光明网记者 陈畅、李政葳
“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如果把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首“315”晚会歌曲,用来描述当下互联网时代的“云”上生活,在技术发展与风险伴生之下,“虚”“实”之间让人颇有迷幻之感。
“再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当换脸换声、三维重建、智能对话等逐渐应用开来,人们时常发出这样的感叹。这类深度合成服务催生了美颜美妆、智能客服、虚拟主播等一系列应用形态,但其被恶意利用制作虚假信息内容,进而带来了政策干扰、谣言泛滥、低俗内容等。因此,我们也在呼吁——“借我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看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纵观互联网发展历程,技术治理本身就是一场攻防对抗博弈,也是技术从创新应用到规范发展的必经之路。近日,这项深度合成技术被套上了“紧箍咒”——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
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规定》出台划定了深度合成服务的“底线”和“红线”, 迈出我国新技术新应用立法的重要一步,也将有效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
明确义务要求,强化主体责任
事实上,深度合成技术由来已久。随着深度学习技术、特别是对抗式生成网络技术的发展,深度合成技术门槛大幅降低。2017年11月,Reddit网站的用户“deepfakes”发布伪造视频,曾一度将这项技术推至风口浪尖,其“以假乱真”的信息内容严重威胁国家安全、干扰社会秩序。
何为“深度合成技术”?《规定》中给出了明确表述——指利用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生成合成类算法制作文本、图像、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网络信息的技术。
具体包括:篇章生成、文本风格转换、问答对话等生成或者编辑文本内容的技术,文本转语音、语音转换、语音属性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语音内容的技术,音乐生成、场景声编辑等生成或者编辑非语音内容的技术,人脸生成、人脸替换、人物属性编辑、人脸操控、姿态操控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生物特征的技术,图像生成、图像增强、图像修复等生成或者编辑图像、视频内容中非生物特征的技术,三维重建、数字仿真等生成或者编辑数字人物、虚拟场景的技术等。
诚然,从技术进步的角度看,深度合成技术应用的初衷是让生成合成内容更逼真,但技术在愈趋“智能”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风险。对此,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长孟丹介绍,除深度伪造风险外,还包括生成合成信息内容带来的个人信息泄漏、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等他人合法权益等风险。
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既是新技术、新应用的创造者、受益者,也应该是控制技术风险、引导技术向善的责任践行者。记者梳理发现,《规定》明确了深度合成技术定义和服务范围,提出了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指出了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备案义务,并对服务提供者履行安全评估和配合监督检查义务提出具体要求。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所长徐波这样评价:《规定》分析梳理了深度合成活动边界,对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技术支持者和使用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主体应履行的责任义务作出规定。比如,服务提供者应履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对使用者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加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管理等义务,服务提供者和技术支持者应履行加强训练数据管理、加强深度合成技术管理等义务。
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促进科技向上向善
从此起彼伏的社会案件中可以看出,深度合成信息内容制作和传播数量正在高速增长,尤其伴随“元宇宙”等新模式、新场景不断落地,深度合成技术将为智能化、视觉化、场景化、虚拟化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提供更多技术方案。孟丹认为,《规定》的出台是网络内容治理由结果管理迈向行为管理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能力进一步优化提升。
时间倒回到两年前。在2021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对包括生成合成类在内的五类算法推荐服务进行规范。本次出台的新规在之前算法规定的基础上,加强对深度合成服务全过程管理,也深化了备案与评估标本兼治。
然而,从技术发展阶段看,深度合成技术与应用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在技术支撑和能力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加快推进深度合成治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是切实保障深度合成服务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的关键。”孟丹说。
《规定》的字里行间,凸显了“以技术管技术”的逻辑,也必将促进深度合成服务的规范治理。“其确立了我国对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框架,提出了明确的数据和技术管理规范,为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向上向善,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确保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说。
“《规定》以促进技术在规范中发展为价值取向,在明确‘红线’的同时,为技术发展留足空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王志勤这样认为。比如,《规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算法机制机理审核、科技伦理审查等管理制度。
孟丹也建议,从深度合成信息内容源头上,解决其衍生的内容安全风险,利用技术创新、技术对抗等方式持续提升和迭代检测技术的能力,不仅着眼于管理好、使用好、发展好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也致力于深度合成技术的合法合理合规使用,促进深度合成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
引导多方参与,推动治理走深向实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服务综合治理不断细化,规范深度合成活动对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空间有着重要意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度合成服务治理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多方主体参与,推动深度合成技术的依法、合理、有效使用,积极防范化解深度合成技术带来的风险,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提到,国家和地方网信部门统筹协调深度合成服务的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
王志勤认为,《规定》构建了统筹协调、多方参与的监管体制;《规定》鼓励相关行业加强行业自律,搭建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治理机制;《规定》通过系统化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构建完善了我国网络综合治理法治体系。
孟丹也提到,《规定》在生成合成类算法服务范围、深度合成技术具体范围、深度合成服务业务分类、显式标识条件与标识方式、隐式标识方法与识别等诸多具体方面,仍亟需行业内部进一步细化相关配套标准规范。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建议业内推进产业联盟建立,以产业自治、多方共治的方式,不断推进深度合成技术应用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深度合成治理走深向实,徐波建议,强化智能监管平台支撑。比如,深入研究深度合成类算法内生安全机理和深度合成鉴别等关键技术,推动深度合成管理技术能力建设;加强人机混合的智能监管技术,研究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的安全可控技术保障方案,把监管规范转化为评估标准,建设面向网络全域监管的监测管理平台;研发深度合成与鉴别对抗机制,鼓励新兴科技企业与研究机构开展技术演练,共同推动深度合成服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