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T行业发展将面呈现哪些新动向?这场趋势年会详细展望******
光明网讯(记者 李政葳)在1月6日举行的2023 ICT行业趋势年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分享了2023年ICT行业发展的十大期待,5G+工业互联网构建数实融合平台,云网融合+算网协同打造互联网新基建,WEB3.0支持数字资产与实物资产关联,元宇宙要尽快从炒作转到务实等系列观点。
本次大会以“新趋势、新发展、新格局”为主题,由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主办,北京信通传媒·通信世界全媒体承办,盘点2022年技术和产业走势对2023年ICT行业发展的影响。会上,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副总经理刘华鲁表示,希望全行业紧紧把握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推进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数字化创新成果的转化,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工业互联网是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总工程师王宝友表示,工业互联网助力重塑工业生产制造和服务体系,已成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依托。工业互联网带动各行业的增加值规模持续增长,影响范围从制造业延伸到电力、交通、能源、建筑、金融等45个国民经济大类,在支撑工业经济数字化转型的同时,有效助力农业现代化和服务业高端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
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加速转向深化应用、规范发展、普惠共享的新阶段。“工业数字化加速渗透,与服务业数字化共同构成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双引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何伟说。
我国数字经济新十年的发展大幕开启,将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阶段。数据显示,预计到2023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52万亿元。其中,ICT产业平稳发展,收入增速9.4%,较2022年显著提升,预计2022—2025年ICT产业收入年均增长10%。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产业企业的使能推动。比如,新华三积极构建以异构算力、高质量网络、数智一体化、算网融合、绿色低碳、安全可信六位一体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全力助推国家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诺基亚贝尔认为,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利用数字化技术和手段降本增效,节能减排;长飞宽带多模光纤支持400G及以上数据中心光接入,助力全光算力网络,打造高效稳定的数据中心。
2022年是数字经济全面发力的一年,5G、云计算、AI等新技术融入千行百业,芯片、模组、终端等产业逐步壮大,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打下坚实基础。通信世界全媒体特评选出2022年在5G技术与应用创新领域有杰出贡献的“5G创新人物”以及引领ICT产业创新的“2022年度ICT产业创新人物”两大重磅奖项。
据了解,本次年会分为开幕式主论坛与三场分论坛——5G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智能算网高峰论坛、千兆智家高峰论坛。与会各方共同探索ICT产业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的新思路。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