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臭氧层恢复已步入正轨******
当地时间1月9日,总部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气象组织指出,臭氧层有望在40年内恢复,全球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化学品的行动已惠及旨在减缓气候变化的努力。
这是由联合国支持的《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科学评估小组当天发表的结论。该小组首次对地球工程等新技术进行了审查,并就对臭氧层的意外影响发出了告诫。
该小组每四年发布一次评估报告,本次报告证实,逐步淘汰近99%的禁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已成功地保护了臭氧层,使平流层上层的臭氧层显著恢复,并减少了人类暴露于来自太阳的有害紫外射线。
如果当前政策保持不变,预计南极上空、北极上空、世界其他地区的臭氧层将分别于2066年左右、2045年、2040年恢复到1980年的水平(臭氧洞显现之前)。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臭氧秘书处执行秘书梅格·塞基表示,根据这一最新的四年期报告,臭氧层恢复已走上正轨。(总台记者 张婧昊)
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