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风流冠古今——读《兰亭序》******
作者:李昕 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有“天下第一行书”美誉的《兰亭序》,问世近1700年,是世人心慕手追的书法佳作,也是流传千古的文学名篇。王羲之书法流传至今,蕴含强大生命力与艺术美,不只是技法,更是文化依归。《兰亭序》以无声语言承继中华文化传统,成为华夏民族不朽的精神载体。赓续文脉传统,陶铸时代精神,走好创变之路,这或许是《兰亭序》留给今人的重要启示。
唐代冯承素摹《兰亭序》
一
文史大家周汝昌曾说,中华文化有三大国宝——《兰亭序》《文心雕龙》《红楼梦》,皆属极品,后人难以企及。在他看来,这三者存在“多谜性”——异说多、争议多、难解多,历代史家着力注疏考证,唯此三者称最。有“天下第一行书”美誉的《兰亭序》,罕书珍墨,绝代佳作,单是太宗心仪右军、萧翼计赚兰亭以及兰亭下落、真伪、论辩等趣闻轶事就吊足世人胃口,成为经久不息乐此不疲的文化谈资。
相传《兰亭序》为王羲之酒酣耳热之际乘兴挥毫而成。作品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以鼠须笔写在蚕茧纸上,遒媚飘逸、圆转流美、劲健婀娜。据说次日,王羲之酒醒,展卷捧读钟爱无比,便试着伏案重写,结果均未有原来神韵,不禁感慨,“此神助耳,何吾能力致。”
在书法史上,《兰亭序》是神来之作,谜一般的存在……
二
公元353年(东晋穆帝永和九年)的上巳节,与往年并无二致。北方战事依然胶着。大地复苏,春光日暖,人们来到水边沐浴洗濯,祈福祛邪,是为修禊。文人雅士借机邀约相聚,赏景听琴,品茗饮酒,吟诗作赋,是为雅集。这年的上巳节注定与众不同,右军将军、会稽内史王羲之召集了名垂青史的修禊雅集。
会稽山阴的兰亭,四周崇山峻岭、茂林修竹、清流急湍……天地澄澈,一如王羲之心境澄明。风和日丽,风物闲美。大家列坐溪水两侧,觞置于溪中,顺流而下。依约定,觞停于面前,就得赋诗,否则罚酒三杯。于是,一时饮酒吟诗好不畅快,一唱一和尽显文士风流。
参加雅集凡四十二人,王、谢、郗、庾等世家大族悉数到场:王羲之、王徽之、王献之、王凝之、王玄之、王蕴之、王丰之、王肃之、王彬之、王涣之、徐丰之、曹茂之、曹礼、曹华、孙绰、孙统、孙嗣、谢安、谢万、谢瑰、谢滕、谢绎、郗昙、庾友、庾蕴、魏滂、桓伟、羊模、孔炽、后绵、刘密、虞谷、虞说、任儗、袁峤之、华茂、劳夷、华耆、卞迪、丘髦、吕本、吕系。
王羲之,时年五十。两年前到任会稽,主持郡内事务。
谢安、谢万,兄弟二人才器出众。谢安33岁,此时距“淝水之战”尚有三十年,但已声扬天下。
孙绰,39岁,少因文闻名。当世名人去世,必延请撰文,刊石刻碑。曾作《游天台山赋》,文辞颇得好评,他对友人说:“卿试掷地,当作金石声也。”掷地有声即出典于此。
郗昙,33岁,散骑侍郎,太尉郗鉴之子、王羲之妻弟,善草书,“密壮奇姿,抚迹重熙,若投石拔距,怒目扬眉”。
庾友、庾蕴,司空庾冰之子,颇有声名。
…………
据考,雅集十一人成四言五言诗各一首,十五人各成诗一首,十六人诗不成,罚酒三觥。诗作辑为一册,王羲之担纲作序,是为《兰亭序》: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左右,引以为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不知老之将至。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向之所欣,俯仰之间,以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
…………
宋代马远《王羲之玩鹅图》
三
世间的美好,往往妙不可言;艺术的魅力,常常难以形容。面对《兰亭序》,或是初初相见,或如故交重逢,总有愉悦欢欣自心底充盈而出,那是神交意会之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孙过庭以“体五材之并用,仪形不极;象八音之迭起,感会五方”形容书法之妙,如果前者即言点画结体章法,后者可谓笔墨韵律节奏,二者相得益彰相映成趣。细观“兰亭”,点画笔法,灵动流畅,挺逸隽美;结体安排,疏密有致,得体匀美;章法意蕴,行云流水,生动盎然。
《兰亭序》美在笔墨技法。黄庭坚说:“反复观之,略无一字一笔不可人意。”赵孟頫感慨:“书法以用笔为上,而结字亦须用工。盖结字因时相传,用笔千古不易。右军字势古法一变,其雄秀之气出于天然,故古今以为师法。”董其昌评价:“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诚如王羲之所说:“视形象体,变貌犹同,逐势瞻颜,高低有趣。分均点画,远近相须;播布研精,调和笔墨。锋纤往来,疏密相附,铁点银钩,方圆周整。”单论全篇20个“之”字,极尽变化,与上下左右呼应有致,顾盼生姿,无丝毫违和。
《兰亭序》美在文字文本。扬雄有“言,心声也;书,心画也”之说。书法是汉字书写艺术。如果说汉字是书法的形成基因,文本则是内在灵魂。作为文化独特标识,书法经典必定历经时间打磨、沉淀时代精华。《兰亭序》是世人心慕手追的书法佳作,也是流传千古的文学名篇。吴楚材、吴调侯选注《古文观止》评道:“通篇着眼在死生二字。只为当时士大夫务清谈,鲜实效。一死生而齐彭殇,无经济大略,故触景兴怀,俯仰若有余病。但逸少旷达人,故虽苍凉感叹之中,自有无穷逸趣。”
雅集之序,写尽人生。
四
两年前,王羲之挈妇将雏来到越中,安家蕺山之下。会稽是摄政王司马昱的封地。二十三年前,会稽王司马昱尚年幼,王羲之被选为会稽王友。六年后,调入征西将军庾亮府任参军……看惯狼烟烽火旌旗猎猎,看淡刀光剑影鼓角争鸣,看倦权臣争斗尔虞我诈,他抽身军旅沙场,远离建康权力漩涡,得机赴任会稽。
浙水越地,山清水秀,王羲之深为吸引,“初渡浙江,便有终焉之志”。故主新差,内史衙门生涯不轻松。饱经战事袭扰的江南,民生废弛,满目疮痍。“自军兴以来,征役及充运死亡叛散不返者众,虚耗至此,而补代循常,所在凋困,莫知所出。”“此郡之弊,不谓顿至于此,诸逋滞非复一条。”现实惨淡,他尽忠竭力为郡务奔走操劳。
上任次年,逢旱灾,粮食歉收,百姓饥馑无着。商绅囤积居奇,朝廷以储备军粮为由驳回王羲之赈灾请求。情势危急,他心急如焚,下令断酒节粮,居然有人反对。他向友人坦陈:“百姓之命倒悬,吾夙夜忧,此时既不能开仓庾赈之,因断酒以救民命,此有何不可。……吾复何在,便可放之,其罚之制,宜严重,可如治日,每知卿同在民之主。”他恢复建设漕运,减轻刑罚以解决用工难,严惩贪盗官米的“鼠耗”行为。得知吴会百姓赋役尤重,他上疏据理力争,减轻赋税徭役等策多为朝廷采纳。
虽劳心费力,但民有所得令其颇感欣慰。他致信谢安:“顷所陈论,每蒙允纳,所以令下小得苏息,各安其业。若不耳,此一郡久以蹈东海矣。”不怠政鱼肉百姓,惠民济生,善莫大焉。后世欧阳修治理滁州,有“上之功德,休养生息,涵煦于百年之深也”的感叹,为民之心,同出一理。
年前北伐战况不利,在王羲之意料之中——主帅殷浩是好友,但非帅才,王羲之数次上书反对无果,民扰国耻,徒增感伤。意料之外的是次年兵败殷浩被贬庶人,郁郁寡欢不久便亡故。一念过往,一念将来。命若草芥。乱世之时的上巳时节,万物发春华,案牍劳形之余,广袤天宇之下,畅叙幽情,自然生发关乎生命的感慨……
800年前的上巳节,孔子问弟子志向。曾点侃侃而谈:“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一幅国治民安和乐景象。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文人仕宦心中的济世情怀多有相似。如今,时间做了注解:世殊事异,所以兴怀,其致一也。
明代文徵明《兰亭修褉图》(局部)
五
雅集,集的是文人文翰,雅的是文兴文心。金谷诗会仿若昨日。
石崇是西晋权臣,有诗名。他以重金在洛阳建造别墅“金谷园”,置奇花异草珍禽怪兽亭台楼榭,郦道元《水经注》有“清泉茂树,众果竹柏,药草蔽翳”,即言蔚为壮观。石崇与左思、潘岳等常在此聚会结社,史称“金谷二十四友”。
296年,征西大将军祭酒王诩将返长安,石崇召集诗会饯行。左思、潘岳、刘琨、陆机、陆云等三十人参加。石崇为诗会文集撰《金谷诗序》。雅集盛况,序言可见一斑:
余以元康六年,从太仆卿出为使持节监青、徐诸军事、征虏将军。有别庐在河南县界金谷涧中,去城十里,或高或下,有清泉茂林,众果、竹、柏、药草之属,莫不毕备。又有水碓、鱼池、土窟,其为娱目欢心之物备矣。时征西大将军祭酒王诩当还长安,余与众贤共送往涧中,昼夜游宴,屡迁其坐,或登高临下,或列坐水滨。时琴、瑟、笙、筑,合载车中,道路并作;及住,令与鼓吹递奏。遂各赋诗以叙中怀,或不能者,罚酒三斗。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故具列时人官号、姓名、年纪,又写诗著后。后之好事者,其览之哉!凡三十人,吴王师、议郎关中侯、始平武功苏绍,字世嗣,年五十,为首。
石崇笔墨才情描绘的良辰美景管弦之盛宴酣之乐,不过是豪门骄纵醉生梦死的真实写照。耽于逸乐,欢娱终有尽。乱世之中,生如蜉蝣,难怪要“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后世杜牧过金谷园,触景生情写下:“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自春。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诗人感慨石崇与歌妾绿珠传说,这何尝不是对朽腐王朝富奢豪族逝如落花的悲叹呢?
兰亭雅集,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则有不同况味。
《世说新语》记载:“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又以己敌石崇,甚有欣色。”苏轼曾为《右军斫脍图》题跋,“兰亭之会或以比之金谷,而以逸少比季伦,逸少闻之甚喜。金谷之会皆望尘之友,季伦之于逸少如鸱鸢之于鸿鹄,尚不堪作奴,而以自比,决是晋宋间妄语。”《世说新语》用词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同仁点破玄机,兰亭有抗衡金谷之味,一个“方”字,与“敌”对应,非仿效、比拟可解。王羲之会心而喜——心气趣味相异,岂是比拟,简直不屑。序文“虽无丝竹管弦之盛”足见轻蔑之意。他作《兰亭诗》:“鉴明去尘垢,止则鄙吝生。体之固未易,三觞解天刑……”
一个于张扬中尽显豪奢享乐之气,一个在清新中展现淡雅豁达之风;一个是荒诞放纵时代下社会垂死的哀荣,一个是散逸自在人性中生命价值的探求。同为官宦之人,为文境界高下立判。再看石崇、刘琨等悲剧人生,何为文?何来雅?
流水潺潺,春草萋萋,风流总如落花流水风吹去。世间万象,人事沧桑,存乎一心。
六
一部《兰亭序》,半部魏晋史。
死生亦大矣。这是《庄子·德充符》中记述孔子的感慨,由此他赞誉鲁国兀者王骀内心之德,“审乎无假而不与物迁,命物之化而守其宗”。追问生死是探寻生命终极价值的哲学基本命题。对待生死,隐忍抑或暴怒,回避抑或直面,随性抑或持重,因人而异。家国危难,宦海浮沉,人事变迁,经历是是非非起起落落浮浮沉沉,生死之境、得失之道如此真实呈现,岂不痛哉?
几位特殊人物的离去,让王羲之刻骨铭心。
父亲王旷,朝廷肱股之臣。经过八王之乱,西晋岌岌可危,他力主南渡建康,孤军在北伐前线征战。310年,在当年白起围歼赵括军队的长平,与北方之敌激烈交战,全军覆没,王旷就此生死不明。《晋书》说王羲之“幼讷于言”。仓皇南渡,经历簪缨之族的家道中落,父亲是如影随形却难以言说的痛楚。对王旷,能臣功业,一念之下,生死凶险难料;对王羲之,幼年失怙,一朝之间,人间冷暖尽知。
叔父王敦,东晋立国重臣。王敦颇赏识王羲之,曾当面赞誉,“汝是我佳子弟,当不减阮主簿”,寄予光耀王氏家族厚望。王敦行事强势,功高震主而致“王敦之乱”,终死于军营。王导等惊恐万分,惶惶不可终日,所幸皇帝并未株连治罪。王敦从功臣到罪人的逆转,确是不小的震动。父亲不明就里消失的阴影未散,叔父谋逆病死如同大山,压在家族门楣上,让人喘不过气来。
说到王敦,还得提周顗。周顗是当朝德高望重的名士。某日,13岁的王羲之慕名拜访,席间上“牛心炙”,当着一众宾客,周顗离席亲自切下牛心给王羲之。这是至高荣耀。王羲之年少声名鹊起,周顗有知遇之恩举荐之功。这样一位正直高古之士,却被王敦发兵建康时杀害了。好友劝他躲避,他慷慨道,“吾备位大臣,朝廷丧败,宁可复草间求活,外投胡越邪?”周顗的惨遇,王羲之有动容感慨,更有惊诧震撼。
23岁时,王羲之出仕。经历司马昱王府任职,再转庾亮将军府幕僚。庾亮顶着压力准备北伐,不幸遇挫,怏怏而卒,临终前向朝廷举荐王羲之“清贵有鉴裁”。庾翼接任,依然器重王羲之,依然积极北伐。
永和元年,庾翼病死北伐军中。此前,王导、郗鉴、庾亮等一位位器重他的重臣良将先后离世,生死意象竟如此惨淡。
桓温势力崛起,起用殷浩成为朝廷首选。永和三年,王羲之接受殷浩推举,担任护军将军。司马昱、殷浩积极准备北伐。国难之时,殷浩、桓温不睦,王羲之毅然出面,“密说浩,令与桓温和同,不宜内构嫌隙,浩不从”。眼见北伐行将重蹈覆辙,他改变了素来支持北伐的态度,再三上书劝阻。一意北伐,难逃国家蒙乱,百姓遭劫。支持北伐,只有失败;反对北伐,只有失望。当殷浩和司马昱主意已定,王羲之唯有抽身而退,失望而归。
离开军营,暂居建康。殷浩敬仰王羲之为人,“逸少清贵人,吾于之甚矣,一时无所后”,修书力劝他出来任职。“悠悠者以足下出处足观政之隆替。岂可以一世之存亡,必从足下从容之适?”天下之治,由得贤也;天下不治,由失贤也。怎能以国家存亡大义服从个人散淡闲逸的生活志趣呢?
这次,听从殷浩建议,王羲之上任右军将军、会稽内史。这就有了后来的《兰亭序》。
七
魏晋风度,一种标志性的时代精神和文化现象。
国家战事频仍、社会动荡不安,饱受物质和精神之苦,却形成中华文明史上独树一帜的魏晋风度。“立异于众贤之外,皆是诸名贤寻味之所不得。”张扬乖张放达的求真、回归清丽质朴的尚简、追求俊逸奔放的崇美,风行文人圈。由此,“晋人以虚灵的胸襟、玄学的意味体会自然,乃能表里澄澈,一片空明,建立最高的晶莹的美的意境。”反映到书法领域,文人自我内省和率性表达,“把笔抵锋,肇乎本性”,风流自赏、我手写我心,率真简淡、妍美流畅成就尚韵书风。
宋代蔡襄激赏晋书风韵,“书法惟风韵难及。虞书多粗糙,晋人书,虽非名家,亦自奕奕有一种风流蕴藉之气……可以精神解领,不可以言语求觅也。”行草书更见其精髓。宗白华曾评析晋书美学意蕴:“行草艺术纯系一片神机,无法而有法,全在于下笔时点画自如,一点一拂皆有情趣,从头至尾,一气呵成,如天马行空,游行自在。又如庖丁之中肯綮,神行于虚。这种超妙的艺术,只有晋人萧散超脱的心灵,才能心手相应,登峰造极。”
从东汉到魏晋,亦是隶变时期,楷行草等书体正逐步定型,书法审美新风尚正待形成。书法艺术性相较实用性愈渐凸显,质朴稳厚的篆隶书风流变为遒劲晓畅的行草书。王羲之博采众长,行书创变自成一路——精妙流美的字体体现楷法的完备,飘逸俊雅的笔法隐含楷书的健朗。《兰亭序》个性洒脱、意趣盎然、意韵深厚的书风即为典型,因应了社会审美需求。
梁武帝萧衍以“龙跳天门,虎卧凤阙”形容王羲之书法。虎卧是力度与厚实,是端庄稳健的风貌;龙跳是雅致与散逸,是畅快流动的气息。动静相应,方圆并用,是为中和之美。《兰亭序》内擫取势,聚力凝神;外展妍美,清新俊雅。“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尽现中和神韵。物象之美、意象之妙、情象之趣,王羲之“我书我心”走出书法发展的另一境途。
明代项穆曾说:“圆而且方,方而复圆,正能含奇,奇不失正,会于中和,斯为美善。”中和,乃书法之道。熊秉明先生将中和视为书法最高理想,中和“穷变化、集大成”,好像阳光,似乎只有白色,其实包含一切色。古今一揆。张怀瓘有评价,“右军开凿通津,神模天巧,故能增损古法,裁成今体。进退宪章,耀文含质。推方履度,动必中庸。”中和书风的形成和追捧,体现了中国传统审美价值理念和艺术情趣。故自梁唐后,王羲之书法成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
八
文化是心灵的学问,艺术是心灵的创造,书法即为心灵之道。宗白华说,中国书法是节奏化了的自然,表达着深一层的对生命形象的构思,成为反映生命的艺术。齐白石认为,中国艺术最基本的源泉是书法,对于书法若没有相当的认识和理解,那么和中国的一切艺术可以说绝了姻缘。作为华夏民族精神气质的典型象征,书法表达了中华文化的生命律动,体现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生命态度。
书法以笔墨呈现真实情性,体现书者对自然世界与内心世界、对宇宙生命与自我生命的映照。通人之变是书家追求的至高境界,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王羲之就有“书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之论。于哲学意蕴中,书法透露出书者的人文趣味、行为方式与价值取向。
衣冠南渡,风雨飘摇,群雄割据,生灵涂炭。时人崇尚老庄,大谈玄理,寄情山水,沉迷炼丹饮酒,直感慨生若浮萍。然而死生亦大矣,俗世之中,还有世俗之上。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人生苦短,惜时悲老,还需眷念生活,经世致用,有所作为。
王羲之受时风影响但不为羁绊。某日,政务之余,与谢安登城远眺。谢安一番论理,便生弃世归隐之念。王羲之说:“夏禹勤王,手足胼胝;文王旰食,日不暇给。今四郊多垒,宜人人自效。而虚谈费务,浮文妨要,恐非当今所宜。”国家动荡危难,怎能安于闲谈论道?回看这段对话,堪为他会稽内史任上勤勉尽心的写照——身处乱世,生而有涯,亦当行有为之事。
人之在世,趣舍万殊,静躁不同。所遇之事满意,便会沉浸其中欣然自得而不知时光流逝。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于是,悟言一室者有之,放浪形骸者有之。面对同僚龃龉掣肘,骨鲠爽直不流俗世的他再次抽身而退。不是退避,而是“志于道,游于艺”。355年,王羲之告病辞官。久在樊笼,复返自然。“修植桑果,今盛敷荣。率诸子,抱弱孙,游观其间。有一味之甘,割而分之,以娱目前。”
睥睨天地,人生过客,孰为重?修短随化,终期于尽。在时间面前,所有清谈虚名、权位利益都将变为陈迹,个中生死之道,任何豪杰枭雄贩夫走卒概莫能外。北伐途中,桓温见到往日手植柳树已有十围之粗,心生感慨:“木犹如此,人何以堪!”攀枝执条,泫然淌泪。此番,王羲之悠游林下,“坐而获逸,遂其宿心”。
世事漫随流水,算来一梦浮生。超脱世事,并非超然物外。他忧心献之婚事,致信友人:“吾有七儿一女……唯一小者尚未婚耳。过此一婚,便得至彼。”他念念不忘川蜀山水,致信周抚,“想足下镇彼土,未有动理耳。要欲及卿在彼,登汶领、峨眉而旋,实不朽之盛事。但言此,心以驰于彼矣。”
北方战事令人忧心。356年,琅琊临沂祖墓遭毁,不能前往整修,“痛贯心肝,痛当奈何”?国耻家恨,王羲之悲愤至极,写下《丧乱帖》。358年,意欲北伐的桓温委以谢万重任。殷鉴在前,深为忧虑,他告诫谢万,“愿君每与士之下者同,则尽善矣。食不二味,居不重席……济否所由,实在积小以致高大,君其存之。”不骄奢傲物,勿以善小不为,心性通达,循事理而行。
生死无常,斗酒相娱,乱世江湖醉一场;死生无畏,归去来兮,金戈铁马梦一场。叩问生死,王羲之放下的是俗念龃龉,放不下的是国事亲情。临池濡墨染翰,他于现实与精神间寻一隅安放内心的乐土。
书法乃指间之技、纸上之艺,更是腹内之文、心中之道。苏轼评价王羲之书法“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刘熙载说:“学书者有二观:曰观物,曰观我。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读懂王羲之书法,不只是技与艺,更是安身立命的道与义——闪耀人性光辉,有道家通透放逸,也有儒家厚重健朗。如此,《兰亭序》就是参透人生、探明事理、关乎生死哲学的精彩导引,映照出中国文士澄明通透的心灵天空。
九
1310年,57岁的赵孟頫奉诏前往大都,过南浔,好友独孤淳朋前来送别,并让与《宋拓定武兰亭序》。这令其喜不自胜。“北行三十二日,秋冬之间而多南风,船窗晴暖,时对兰亭,信可乐也。”舟行途中,潜心赏玩临习,并专为之作跋,仅独孤本就有十三跋,后称《兰亭帖十三跋》。“学书在玩味古人法帖,悉知其用笔之意,乃为有益。右军书兰亭是已退笔,因其势而用之,无不如志,兹其所以神也。”赵孟頫感慨不已,“右军人品甚高,故书入神品。”作为二王书风承前启后人物,他道出《兰亭序》艺文兼备、技道互参、人书合一的魅力了。
有人说,王羲之书法流传至今,蕴含强大生命力与艺术美,不只是技法,更是文化依归。失去母体文化的艺术创作是没有出路的。唯有基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方能使书法焕发新生。
正因如此,历代摹刻不断。《善本碑帖录》记载:“自王羲之《兰亭序》问世以来,临摹本中上佳者有《定武本》《神龙本》《褚摹本》《薛稷本》《落水本》《东阳本》《上党本》等18种。”《兰亭序》原本下落已成历史悬案,但众多摹本拓本艺术价值光彩熠熠。米友仁曾赋诗:“翰墨风流冠古今,鹅池谁不赏山阴。此书虽向昭陵朽,刻石犹能易黄金。”
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历经近1700年,《兰亭序》以无声语言承继中华文化传统,成为华夏民族不朽的精神载体。兰亭精神历久弥新。清代沈宗骞《芥舟学画编》有“自出精意,自辟性灵,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赓续文脉传统,陶铸时代精神,走好创变之路,这或许是兰亭留给今人的重要启示。
今天的绍兴,在兰亭故地辟有右军祠,配建流觞亭、曲水流觞等小品,定格那场雅集盛况。流觞亭廊柱有对联:“此地似曾游,想当年列坐流觞未尝无我;仙缘难逆料,问异日重来修禊能否逢君。”
雅集不散。此际,时空交响;此地,物我一体。
天地悠悠,日月光华。感谢王羲之和《兰亭序》,因为这中国文化的丰碑巨竭,我们连接前人,照耀后来!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13版)
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最高检发布5件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本批案例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精准研判和整体治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转变,以大数据赋能驱动未检工作提质增效。
该批典型案例共5件,分别是:河北省沧县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
以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分别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发现需要强制报告的案件,进一步优化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通过数据分析找出符合保障救助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通过比对位置信息,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切实保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大数据战略思维,以大数据之力推进未检一体化履职和融合履职、更加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强化诉源治理,实现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案例一 河北省沧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履行校车安全监管职责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车安全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车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强诉源治理,通过大数据检索、数字建模比对,全面梳理县域内运营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找准监管盲区,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强化校车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线索发现】
2021年11月,某幼儿园校车驾驶人无证驾驶校车,且严重超载行驶导致车辆侧翻,造成20名幼儿及1名教师受伤的严重后果,涉事司机因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该起事故暴露出的校车安全问题引起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注,在全市部署开展校车安全监督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沧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专项行动部署,对本地校车安全运营情况展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检察机关发现行政审批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在校车运营的审批许可、监督管理方面负有相应职责,各自掌握了大量校车运营的相关数据信息,但由于各部门掌握的信息不同步,容易造成监管盲区。由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学校在用校车达140余辆,逐一踏访调查耗时耗力且难以保障调查效果,有必要通过对各部门相关校车信息开展大数据分析,更好明确校车安全问题所在,促推监管治理。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教育行政、公安交警、行政审批等部门获取校车、司机、学生上下学乘车、运营许可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从事校车运营却无校车标识牌、未按期年检的校车,无校车驾驶资格、与登记备案信息不符、未按期审验、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已满60周岁的校车司机。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对校车许可使用、校车驾驶人条件和校车安全管理均有明确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教育行政部门登记的实际使用校车情况与行政审批、公安交警部门掌握的合规校车信息存在差异,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找出不同部门所掌握校车数据之间的“差异项”,这些“差异项”是校车安全问题隐患所在,也是监管盲区的集中体现。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筛查,检察机关累计筛查出37辆正使用但无标识牌校车,这些无标识牌校车中有25名驾驶人不具有校车驾驶资格;在有标识牌校车中,5辆校车实际驾驶人与登记不符、5辆校车司机将满60周岁,需要及时更换;另筛查出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大巴、面包车28辆。为确保数据比对的精准性,检察机关随机对两所幼儿园的4辆校车运营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与大数据对比筛查发现的问题相符。2022年4月,沧县人民检察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疏堵结合开展校车规范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管,保障校车运营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展开联合专项治理,无校车驾驶资格司机被全部替换,驾驶人发生变动的均依法变更许可登记,4辆不合格校车被停运,20余辆私自营运校车业务的非制式车辆被查扣,两名严重超载接送学生上下学的驾驶人被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同时,检察机关协调各方开通校车审批许可绿色通道,为30余辆符合标准的无牌校车办理了合法手续,保障学生用车需求。
案例二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督促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强制报告 异常诊疗记录
【要旨】
检察机关聚焦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系统汇总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涉未成年人性侵报案及立案记录等数据,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立案监督线索,通过刑事立案监督、民事监护干预形式,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针对突出共性问题,启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优化强制报告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线索发现】
王某在给女儿董某某(9周岁)洗澡时发现其下身红肿,遂将其带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医院就诊,期间,董某某称被人欺负。医院医生询问是否已报警,王某称会自己报警。后王某丈夫董某因考虑与加害人有亲属关系,未及时报警,导致发案滞后,部分证据灭失。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问题并非个例,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因报告主体等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错失破案良机的案件时有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报案率、发现率低等突出问题客观存在。2021年12月,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近两年本地区存在大量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有必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切实抓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卫健部门、公安机关及医疗机构获取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侵害未成年人治安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因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导致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干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根据强制报告制度执行的要求在诊疗系统中应当强制报告的案件。通过提炼未成年人异常诊疗数据中高概率成案的信息标签,明确检察监督重点,系统挖掘制度执行存在的漏洞,为依法推进一体监督,探索强制报告自动预警系统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汇总比对,发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涉未成年人异常诊疗记录,将其中涉嫌性侵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针对监护人未及时报警、长期放任被害人在外留宿等监护不当行为,制发督促监护令,监督落实监护职责。通过数据分析,联合市卫健委对强制报告执行问题突出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健全完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医疗领域强制报告信息的常态化报告机制;启动强制报告“一键智达”应用场景建设,联合市公安、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发诊疗系统自动预警报告系统、打通部门壁垒形成闭环治理,促使制度从依靠个体自觉向程序必经的方式转变,实现集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研判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于一体的系统整体化落实。运行以来,自动报告线索80余条,同比上升5倍,已立案侦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7起,联合帮扶救助8人次。
案例三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监护缺失 数字化应用场景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发现难等突出问题,研发数字化应用场景,协同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开展监护缺失监督,促推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线索发现】
2022年5月,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对夫妻均处于服刑和逮捕在押阶段,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小月(化名)应当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但检察官上门走访发现,小月无其他近亲属,仅有小姨不定时送来生活物资。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协助开展资格确认和关爱帮扶工作,相关部门指定小月的小姨为临时监护人,并签订委托监护协议,将小月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切实保障小月的基本生活。经深入调查了解,检察机关发现在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受限于执法司法信息不共享的原因,除人工排查和自主申请外,相关部门难以及时掌握孩子父母因涉案被羁押或其他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卫健部门、人民法院、残联等部门,对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和困境儿童、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重残人员、失踪人员、死亡人员等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筛选出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标准但尚未纳入救助的未成年人。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通过获取未成年人信息匹配关联到潜在“应保未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强化未成年人监护监督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婺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研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智慧发现救助”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首批筛查出28条待核线索,经人工核实,确定5人因父母涉案被捕等原因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条件。检察机关以制发检察建议方式促推相关部门逐一按程序纳入保障,从监护状况、户籍管理、受教育情况等民事权益保障为切入开展跟进监督。其中,以民事支持起诉的形式帮助身患疾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杨某甲申请法院判决指定监护人,联动多部门为其提供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关爱帮扶。
案例四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针对校园周边违法设置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问题,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大数据模型,对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违规设置的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开展全覆盖、动态化监督,用科技的力量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赋能,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线索发现】
为落实校园周边不得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借助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按模型要求进行检索,获取校园周边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烟酒彩票销售点等场所信息,并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统一部署,三级院联动,根据线索开展现场核实,并根据核实情况依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从工商注册信息和地图信息中收集全市各中小学校和全市范围内KTV、网吧、棋牌室、游戏厅、酒吧、迪厅、夜总会、彩票站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位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比对、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违规设置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线索信息。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比对位置信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场所,对“周边”作出200米、100米等明确限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贯彻执行,导致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校园周边仍有此类场所存在,这些场所正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隐患所在,也是检察监督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的关键。
【案件办理】
通过公益诉讼智能线索发现分析研判平台,检察机关获取相关线索信息900余条,通过筛选发现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的线索104条,分别交予对应的分院、区院办理,目前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4件,整改结案8件。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开展学校周边酒类销售主体专项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酒类销售主体进行排查,形成动态台账,根据销售主体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随机检查。对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食品销售者,均依法进行查处。延庆区人民检察院核实烟酒销售点线索24条,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和烟草专卖局沟通,对线索涉及的商户及时进行整改。密云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涉案接纳未成年人网吧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网吧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
案例五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大数据监督案例
【关键词】
未成年人检察 大数据监督 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 行政公益诉讼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瞬时性强、取证难、治理难等问题,通过大数据建模比对,搜集、整理、分析违法信息数据,精准确定噪声源头。对校园周边噪声污染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充分履职的,发挥行政公益诉讼职能,督促有效治理,维护良好校园环境。
【线索发现】
2022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行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过程中,接到某中学师生反映,该校周边凌晨时段快速公交专用车道经常有摩托车“飙车”“炸街”,周边建筑工地在午休时段也时常有打桩机轰鸣作业,严重影响师生的学习和休息,不少学生出现了失眠和焦虑问题。检察机关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他学校周边也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运输、建筑工地、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同时,检察机关发现,由于校园周边噪声污染变化大、种类多、取证难,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分别负有不同职能,各自掌握部分信息,对噪声污染的监管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监管盲区,噪声污染问题难以根治。
【数据赋能】
检察机关通过环保、交管、住建等部门获取噪声举报、噪声值数据、道路监控抓拍、建筑工地施工备案、噪声污染行政处罚等数据信息,经对这些数据信息的综合分析,筛选出校园周边存在的噪声污染行为和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违法行为未被行政机关处罚和治理的案件线索。数据分析的关键点在于及时确定声音是否超标、噪声污染行为是否得到行政机关的有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等规定,学校等建筑物属噪声敏感建筑物,夜间噪声不得超过45分贝,昼间噪声不得超过55分贝,机动车消声器和喇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由于相关规定未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校园周边环境噪声污染源分散多发,噪声污染问题的精确“捕捉”和督促治理,是发挥检察职能维护未成年人良好校园成长环境的重点内容。
【案件办理】
经大数据比对和筛选,检察机关累计识别出参与道路“飙车”“炸街”人员59人(其中未成年人15人),确定建筑工地噪声污染18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50处。2022年4月,检察机关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治理问题依法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就交通运输噪声问题依法向交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动交管、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综合执法、教育等职能部门制定了《还“静”于校 校园周边噪声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开展了校园周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整治辖区校园周边噪声污染26处,整治“飙车”“炸街”团伙7批共计59人,扣押摩托车11辆,勒令整改摩托车40辆,协调妇联、团委等对“飙车”“炸街”的15名未成年人及家庭进行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加强与学校的联动互动,开展交通安全普法教育25场,联动解决了久治未绝的摩托车“飙车”“炸街”问题,辖区校园周边声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切实保护了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