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工程”2022年公益支出超9亿元******
人民政协报讯(记者舒迪)记者从日前举行的中华思源工程基金会(简称“思源工程”)第三届理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作为中共中央统战部主管、民建中央发起并负责日常管理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2022年“思源工程”公益支出9.13亿元,对接销售农产品100亿元,帮扶困难群众400万人次,为我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思源工程”理事长陈昌智指出,“思源工程”要继续做我国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者,笃行不怠、勇毅前行,助力共同富裕;要努力做我国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导者,守正创新、当好表率,提供思源智慧;要积极做我国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传播者,主动作为、与时俱进,推动行业发展。
“思源工程”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晓林在年度工作报告中介绍,2022年,“思源工程”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在应急救援领域,“思源工程”全力以赴,分别向多个疫情灾区、地震受灾地区、洪涝灾害地区捐赠大批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以及灾后重建资金。
在医疗卫生领域,“思源工程”2022年捐赠39辆救护车,为6000多名先心病等家庭困难的大病患者资助医疗费用。
在数商兴农领域,“思源工程”牵头组织中国电商乡村振兴联盟及成员单位,帮助对接农产品销售金额100亿元,资助330家企业参加“三品一标”认证,带动农户75万户,其中困难户11.1万户。
在互联网公益领域,“思源工程”在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上线筹款项目285个,共有1亿多人次爱心网友捐赠近1.07亿元。
在文化教育领域,“思源工程”持续资助3250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援建17380所“思源云图书馆”,在100所乡村寄宿制小学开展“芭莎·课后一小时”美育项目,新增资助1636所学校开展“扬帆计划”项目等。
此外,“思源工程”建设运营的民政部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帮帮公益,积极发挥第三方互联网募捐平台作用,为其他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平台和资源,倡导爱心用户捐赠2.25亿元。
李晓林表示,2023年“思源工程”在中央统战部、民建中央等支持下,将继续当好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排头兵,接续助力欠发达地区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踔厉奋发、勇毅前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