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琼台胞过小年 两岸“云拜年”解思愁******
中新社海口1月26日电 (记者 张茜翼)“祝你新年快乐,虎虎生风,恭喜发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春节许多在琼台胞选择“就地过年”。1月26日恰逢中国传统南方小年,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会长谢文盛邀请数位留琼过年的台商及陆配相聚,共迎新春佳节。
“大家在此时相聚,有一种家的感觉,感到很温暖。”在大陆打拼多年的台商张岳玄说,海南已成为他的第二故乡,在大陆过年没有“孤单”感。
疫情阻隔相聚却割不断两岸亲情相连,留琼台胞思乡情浓,心系远方亲友。当天,他们通过“云拜年”的方式与远在台湾的亲朋互道平安,送上新年祝福。
十多年前嫁到台湾的琼籍陆配谢泳春今年头一回与丈夫相隔两岸过年,聚会当天她也与身在台湾的丈夫视频通话,互拜早年。在海南从事花道艺术的谢泳春说,她去年在台南举办了一场插花与绘画艺术联展,她希望今年将这门艺术在海南推广。
在谢文盛看来,台胞拜年的方式因疫情有所改变,但是亲情的联系、感情的交流不变。
贴对联、品好茶、尝佳果,留琼台胞欢聚一堂聊家常,话自贸港发展新期许。
台商在交谈中感慨,老一辈来琼创业的台商以从事农业、旅游业为主,而当下“闯海南”的台商不断顺应时代潮流,将投资领域越拓越宽。如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正在成为台商投资海南的重点领域。
海南自贸港建设吸引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来琼创业就业。“年轻人受教育程度高,敢于创新,老一辈台商是他们的坚强后盾。”谢文盛说,近年来,大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此时正是台胞在大陆发展的好机会,他鼓励台青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创新,在这片热土上发挥专长。
据海南省台办介绍,三年多来,海南全省新增台资企业302家,实际利用台资3.08亿美元。2021年1月至12月,海南新增台企160家;去年1月至11月,琼台两地贸易额达17.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4%。
为了给生活和居住在海南的台胞做好服务,海南省台办、海南省台联、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已联合建立“海南省台胞台企之家”,开展交流联谊、政策宣传、协调服务、资源共享、实践锻炼、法律咨询。
谢文盛称,下一步,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增进台商台企之间的团结联谊和交流合作,加强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