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唱歌、弹琴、“跳火圈” 选战把台政客逼成“才艺明星”******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台湾地区的选战日趋白热化,甚至逼得参选人不得不“能歌善舞”,拼命与民众拉近距离。因为,出席活动上台高歌,不仅能炒热气氛,更是博感情的最佳方法之一。
据台湾舆情网站“网络温度计”1日报道,通过数据分析统计,近一年10名最被岛内民众讨论“爱唱歌的政治人物”,结果第一名为前“卫生福利部部长”陈时中。2021年11月,岛内网络曾流传一段视频,画面中陈时中未戴口罩喝酒唱歌,后来又流出第二个视频,显示陈时中在三级警戒期间依旧“脱口罩高歌”,引发巨大争议。而闽南语歌手詹雅雯2020年举办小巨蛋演唱会时,也邀请陈时中同台飙歌;陈时中2022年竞选台北市长的后援会成立时,两人再度同台合唱。
排名第二的是民进党“立委”高嘉瑜。2022年10月,她南下嘉义助选连唱3首。排在第三的是前台北市长柯文哲,2022年3月他与前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被爆在公共场合摘下口罩开唱,因违反防疫规范而受罚。去年12月底卸任前,柯文哲在台上高歌《囚鸟》,更笑说“不用当市长可以自由了”。今年1月,台北内湖科学园区岁末联欢晚会,柯文哲与高嘉瑜和台北市长蒋万安同场飙歌。
前高雄市长韩国瑜排在第四,2018年他参选高雄市长造成一股“韩流”席卷全台,只要是韩国瑜的竞选场合,支持者都会大唱《夜袭》,意外让这首军歌爆红。第五名是台北市议员徐巧芯,她曾在去年11月参加时任国民党台南市长候选人谢龙介募款餐会时,演唱王心凌的《爱你》。
台北市长蒋万安名列第六,去年10月他发布竞选主题曲《无限·台北》,希望唤醒不同世代台北人的光荣感。高雄市长陈其迈排名第九,喜欢唱《红豆》,不过经常跑调。歌手出身的“立委”林昶佐列第十,他当选后反而很少以歌手身份表演,大多是竞选时与选民唱歌互动累积人气。
针对这份排名,蒋万安1日回应称,“谢谢网友评分”,他平常没有很多机会在现场唱歌,“大家可以多多提供歌单,让我多多练习”。徐巧芯表示不服气仅排第五,认为自己应该得第一,“不过没关系,2024选举过程中,大家还是可以持续看到我表现的机会”。
除了唱歌外,岛内政客还经常表演其他才艺。比如在民进党举办的募款餐会上,台北市议员王世坚曾表演拉小提琴,还有“立委”陈莹弹钢琴。2015年12月,新北市第四选区国民党“立委”参选人陈茂嘉,当众表演了绝技“跳火圈”,表明自己坚定的参选决心。能成功表演这些绝活,要归功于陈茂嘉的科班出身——30多年前,他曾入选小学体操队,保留节目还有翻跟头和劈叉。今年1月,有岛内网民在社交平台询问,“想到运动/才艺会联想到什么政治人物?”结果不少人回复说,王世坚的小提琴和马英九的游泳。
不过,台湾政客表演才艺,也经常引起争议。如“网络温度计”排名第七的新竹市长高虹安2019年与主持人朱学恒高唱《塔绿班之歌》,因唱出“绿畜”一词引发争议。2022年年底,高嘉瑜点评徐巧芯唱《爱你》的音色音准都不如她,同时还大跳《爱你》的舞步,隔空较劲意味浓厚。徐巧芯随即在脸书喊话,邀请高嘉瑜挑战天后张惠妹的《三天三夜》,有网民评论称“我们要看到血流成河”。
台湾东海大学地方自治研究中心执行长潘兆民表示,岛内政治人物没有热度的话,选民对其印象就不深,甚至记不住名字,要在选战中获胜恐有难度。因此,通过各种方法拉抬人气,争取曝光机会,无论是出席活动还是上台唱歌,都是让选民记住自己的方法,而唱歌明显可以带动现场气氛。不过也有分析称,政客这些做法只是为了选举,吸引选民关注,但说到底还是扎实的施政能让民众安心。(张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