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强冷空气来袭!多地气温将暴跌20℃以上******
据中国天气网消息,2023年首场大范围雨雪即将上线,预计11日至15日,这股强冷空气将给我国带来剧烈降温、大风及大范围雨雪,东北、江淮、江南等地部分地区气温将暴跌20℃左右,华北、黄淮等地有明显雨雪,不少地方将是今冬初雪。
全能型冷空气带来大范围雨雪
华北黄淮等地初雪虽迟但到
“这股强冷空气具有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雨雪范围广且相态复杂的特点。”中国天气网气象分析师张娟介绍,此次冷空气强度强,推进速度较慢,加上有南支槽配合水汽输送,所以造成雨雪范围较广,我国除西藏以外的其余大部地区都会先后受到雨雪的波及。
从具体的雨雪进程来看,10日至12日新疆北疆地区持续风雪天气,阿勒泰、塔城等地将有大到暴雪,西北地区东部、华北、黄淮会有分散性的雨雪天气;13日随着冷空气逼近,冷暖气流正面“开战”,西北地区东部、华北、东北到江南中北部等地自西向东、自北向南将先后出现雨转雨夹雪或雪。
13日早晨,雨雪分界线将位于甘肃南部至华北北部、黑龙江南部;14日早晨,南压至华北南部、陕西南部;15日早晨,到达贵州北部至长江中下游沿线;16日,进一步南压至贵州南部至江南中北部一线。
较强降雪主要集中在内蒙古中部、河北西北部、山西北部、山东南部的部分地区,这些地方可能出现中到大雪、局地暴雪,新增积雪将在5厘米左右。
省会级城市中,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济南都有可能在13日前后迎来今冬初雪。和常年相比,当地今冬初雪时间均已经迟到了一个月以上。“不过目前预报时效较远,最近异常的暖会让雨雪相态的转换有一定不确定性,需临近再关注。”张娟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此次暖湿气流强盛,大气不稳定能量增强,12日至14日期间,江淮、江汉、江南等地的部分地区还将出现同期少见的闪电和对流性降水天气。
我国多地气温将暴跌20℃以上
湖南江西等地从初夏跌至深冬
由于近期回暖迅猛,因此这次冷空气带来的降温将非常剧烈,其中东北地区、江淮、江南等地部分地区气温降幅将达到20℃,局地甚至能达到25℃左右。降温过后,中东部大部地区平均气温将由前期偏高逐渐转为偏低,全国冷暖形势将实现大逆转。
从降温进程来看,西北地区将率先受到影响,11日至12日,新疆、甘肃、青海降温幅度可达6~12℃,新疆北部降温超过14℃。
12日夜间到13日白天,内蒙古、东北、华北一带将出现6~12℃的降温,其中内蒙中东部、黑龙江、吉林等地降温将达到12~16℃,局地降温幅度可能达到20℃左右。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12日最高气温2℃,15日就将降至-17℃,降幅可达19℃。
13日夜间到15日,黄淮、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也将开始自北向南陆续降温,其中山东南部、安徽、江苏北部、湖北东部、湖南、江西等地部分地区降温幅度有可能达到12~16℃,局地超20℃。以长沙为例,13日最高气温还有26℃,15日将骤降至2℃,降幅达到24℃,直接从初夏跌至深冬!
降温过后,17日早晨,最低气温0℃线将位于云南东部至贵州、江南中南部一线,-10℃线位于华北中南部、陕西南部一线。
友情提醒,本周中东部地区先暖后寒,降温如换季,各地公众应该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着装。同时,眼下已经进入春运高峰期,即将上线的大范围雨雪天气将对交通出行产生不利影响,提醒有出行计划的公众多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以及交管部门的路况信息,妥善安排行程,安全顺利出行。
来源:中国天气网
监制:张越
编辑:周喆、伍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