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国产新能源大巴东莞乘船出海******
中新网东莞1月11日电 (唐贵江 濮关)记者11日从黄埔海关获悉,近日,在东莞港一期码头,77台新能源大巴在黄埔海关所属沙田海关关员的监管下,被有序吊装到“大丹霞”轮甲板,不久后它们将到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罗马尼亚,这也是东莞港口岸首次出口国产新能源汽车到欧洲国家。
这批新能源大巴由中兴智能汽车有限公司生产,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出口,货值1414.94万欧元。据介绍,接下来还将有74台大巴在东莞港装船出口。
为护航国产新能源大巴驶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沙田海关提前了解企业出口计划,及时向企业宣讲新能源汽车出口政策、办理流程和申报注意事项等,并指定专人指导企业申报。同时,协调码头做好大巴集港堆存装载工作,开辟新能源汽车出口“绿色通道”,通过电子围网、视频监控等措施配合开展远程监管,保障新能源大巴快速通关。
沙田海关副关长黄静表示,“下一步,沙田海关将继续在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上积极作为,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抢抓国际新能源客车更新机遇,保障国产新能源汽车顺利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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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能够随时连接互联网并与外部各方共享数据的网联化汽车,逐渐开上大街小巷。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汽车产业加速融合,新技术在带来便利的同时,对数据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五部门于2021年8月发布的《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汽车数据包括汽车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过程中的涉及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规定》提到,汽车数据处理者处理汽车数据时,应当合法、正当、具体、明确,与汽车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运维等直接相关;应当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应当充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倡导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还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举报。
“智能网联汽车收集数据,驾驶员有没有知情权”“驾驶员能否关闭相关数据采集功能”……在日常使用中,我们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或许都存在这些疑虑。为了更好保护个人信息和敏感个人信息,《规定》明确,针对个人信息,汽车数据处理者有告知与征得同意义务和匿名化要求;处理敏感个人信息,还应当满足限定处理目的、提示收集状态、为个人终止收集提供便利等具体要求。
《规定》还强调,汽车数据处理者应当遵守重要数据依法在境内存储的规定,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应当落实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要求,不得超出出境安全评估结论违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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