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清理校级科研机构——去除冗余之后,科研组织管理怎样优化******
光明日报记者 杨飒
高校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和主阵地。过去十年间,高校科技力量为我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了巨大贡献。其中,校级科研机构成为高校加强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力量。
然而,近期不少高校却纷纷发布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引发社会关注。清理校级科研机构释放出何种信号?学校应如何更好地管理校级科研机构?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2022年6月17日,在重庆大学的实验室,学生进行新型硅肥研究实验。新华社发
淘汰“僵尸”机构,减轻学校管理负担
近期,湖北大学发布《关于清理校级文科研究机构工作的通知》,称“为规范我校校级文科研究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文科研究机构科研水平……学校决定启动校级文科研究机构清理工作。”
稍早前,华南农业大学也在《关于开展校级科研机构优化调整和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表示,对学校“校级非实体科研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调整和清理(含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值得关注的是,在撤销一批不符合要求的非实体科研机构的同时,该校还明确,要新建一批聚焦前沿科学的非实体科研机构。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郭英剑表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的原因,应该从其成立目的、运作情况等方面分析。一般来说,成立科研机构大都是为了促进学术发展,推进科研成果产出,支持科研成果的技术转化等。成立初衷往往是积极的。“但据我了解,一些校级科研机构在成立的时候,并没有获得学校的实质性支持,严格说来属于‘三无机构’:无经费、无人员、无办公场所,即学校不提供额外的经费支持,需要个人去申请纵向或横向科研经费;除了带头人外,没有编制,所以无固定人员,全都是兼职;因为无行政规划,也难以配套专门的办公室或实验室等。此类现象,在文科类科研机构中比较普遍。当然,也有一些科研机构,可能从学校某个部门或者机构负责人所在学院获得少量的经费支持,但大都不长久,很难维持一个科研机构的正常运转。”
郭英剑补充道,从相关报道中可以看到,一些高校所清理的科研机构,大都处于停运、负责人退休状态等等。因此,应该属于正常的清理范围。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张端鸿也认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主要是把名存实亡的“僵尸”机构淘汰掉,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校级科研机构从建立到发展,有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有的逐渐被淘汰走向消亡,都是可能发生的情况。”
张端鸿认为,校级科研机构的优胜劣汰是高校优化科研组织管理的必然过程。一些校级科研机构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逐渐被淘汰了;也有一些校级科研机构建立以来只是一个空转的平台,客观上需要清理。建立常态化的校级科研组织动态管理机制是非常必要的,这意味着高校更加重视内涵发展、高质量发展。
2021年6月11日,中国农大河北省鸡泽县综合试验站小麦试验田中,师生们在田间采集数据。金书怀摄/光明图片
校级科研机构获批不易,但管理考核标准不完善
清华大学科研院丁帆等学者曾梳理了清华大学校级科研机构的基本形式,主要包括学校自主批建科研机构和联合科研机构(学校以协议形式与校外独立法人单位联合建立的科研机构)。其中,自主批建科研机构分为部委委托学校建立、根据学校战略发展部署建立、学校顶层规划布局建立、学校为筹备政府批建科研机构建立四类。联合科研机构则包括与国内企事业单位或国(境)外企业合作建立,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或组织合作建立两类。
丁帆等学者认为,校级科研机构的出现为高校构建了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平台,开辟了多学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也为高校提高科研能力及实现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的发展道路。
那么,高校校级科研机构的建立和清理是否有相关规章制度可参考?
张端鸿指出,除了省部级平台、国家级平台有相应层面的管理机制外,一般性的校级科研机构均归属学校内部科研管理,其成立和清理主要依据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按照通例,高校层面会出台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条例或者办法,由学校科研部门、机构或组织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重要的校级科研机构需要通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郭英剑介绍,对于少数获得学校经费支持的科研机构,高校一般都有考核指标;但是,对于那些“三无机构”,高校通常并没有具体考核指标,所以,机构负责人的成果,一般都被认为是科研机构的成果,以此作为机构能否继续存在下去的重要依据。当然,具体的管理,各校有不同的方式,但大都归科研处管理。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不少高校均出台了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不仅有设立要求,更有管理与考评指标。
例如《上海师范大学科学研究机构管理办法(修订)》中提出的申报标准之一是“申报科学研究机构必须以学校相关学科为支撑,有明确的研究目标、研究任务、研究方向,以及相对稳定的建设规划。”而在“管理与考评”中明确规定,“校级科学研究机构建设周期为四年。自批复日期起,四年建设周期结束,通过相关绩效考核可进入下一轮建设周期。绩效考核的对象为原科学研究机构的全体成员。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科学研究机构,由主管部门报请主管校长批准后撤销”。
张端鸿表示,校级科研机构是依托院系等教学科研组织建立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平台,也有少部分是完全独立于院系的。跟院系内设的科研机构相比,校级科研机构或者其负责人一般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才能在学校层面获得审批。校级科研机构以学校层级的名义面向社会各界拓展科研合作。而涌现一批活跃的校级科研机构,有助于高校科研整体活力和实力的提升。“校级科研机构管理比较灵活,有助于形成较强的科研资源吸纳能力。很多校级科研机构具有成长性,有些省部级平台、国家级平台也是从校级科研机构成长起来的。”
郭英剑认为,校级科研机构要想运转良好,就必须认真对待。“现在的情况是,申请成立获批不易,但成立之后,管理相对放松,很大程度上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
2021年6月26日,在江苏泗洪经济开发区新科技实验室内,党员工程师带领科研团队开展研发工作。耿怀军摄/光明图片
清理机构的同时,更应多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
丁帆等学者曾在《设立校级科研机构的必要性探讨》一文中指出,校级科研机构的建立有助于发展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对高校学科建设及声誉提升起到重要作用。
文章表示,成立校级科研机构可聚集多方资源,突破传统学科束缚,通过集中科研力量,避免人力、物力和科研资源的隐性浪费,控制科研成本,降低科研工作重复率,提高科研成果产出率,拓展科研思路及方法,发展优势学科、开拓新兴学科,扩大高校的科研与学术影响力。
那么,校级科研机构建立后,如何才能保证其长效运转?
郭英剑认为,首先需要学校投入,并认真加以管理。“既然批准机构成立,就应该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为机构运转提供必要的支持。相比于为科研机构提供充足编制、供给办公场所,给予一定科研经费支持虽然也有难度,但存在较大可能性。当然,如果成立该科研机构的目的,是为了以此为学校争取额外的科研经费,那另当别论。有了经费,即使没有固定人员,也可以临时聘请工作人员,或者按照科研项目要求聘请人员,会议室、实验场所等空间也都可以自行租用,机构也就可以迈开正常运转的第一步了。”
张端鸿指出,校级科研机构有效运行的关键是人,机构成立后,核心成员是不是继续在这个平台上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非常关键。高校应当对校级科研机构建立动态监测和管理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充满活力、具有影响力的校级科研机构。“我认为,清理校级科研机构不应只把关注点放在‘淘汰后进’上,更要发现并扶持有潜力的科研机构乃至院系内设科研机构,同时不断优化管理。”
郭英剑表示,“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今天的文科科研机构比过去具有更大的作用与价值。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可以不局限于学院较为单一的专业设置、学术资源,通过科研机构的形式,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人员组织在一起,从而进行学科中各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重组,形成文理交叉。这样,一方面可以促使教师开展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可以为学生提供综合性的跨学科学习,达到扩展知识和创新思维的目的。”
他认为,如果建设得较为成功,校级科研机构完全可以在新文科背景下,发挥重要的纽带作用。“对于文科而言,已经到了科研机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利用整顿清理的时机,对其中的‘潜力股’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让其在新文科背景下发挥文理交叉与融合的时代作用。这比一味清理、淘汰,意义要大得多。”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4版)
坚定不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共二十大的世界意义】
作者:姚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副所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智慧,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高度,提出的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中国方案。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更彰显大国大党的责任担当。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植根于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天下大同、协和万邦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人类社会的美好憧憬,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的文化渊源。”中华文明历来重视人的精神生活,既追求丰衣足食,又追求人格尊严,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正是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宇宙观,“世界大同、天下一家”的天下观,“亲仁善邻、协和万邦”的国际观,“以和为贵、和而不同”的文明观,“以义为先、义利并举”的义利观,秉持立己达人、兼善天下的价值取向,追寻的是和衷共济、和合共生的高远理想,构建的是物质生活充实、道德境界高尚、社会公平正义的大同世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正是在这样的时空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倡议。2015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的讲话中,强调各国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倡导各国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党的十九大以来,面对国际形势新变化,习近平总书记不断提出一系列重要新理念新倡议,深刻阐述积极应对全球性挑战的中国主张和中国方案,不断丰富完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体系,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刻阐述,引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创新,体现了中国致力于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的崇高目标,体现了中国将自身发展与世界发展相统一的全球视野、世界胸怀和大国担当,为人类社会实现共同发展、长治久安、持续繁荣指明了方向、绘制了蓝图。
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间正道,为人类前途命运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指引。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不可阻挡,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决定了人类前途终归光明。另一方面,恃强凌弱、巧取豪夺、零和博弈等霸权霸道霸凌行径危害深重,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2021年和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国际形势出现的新变化新挑战新问题,从解决和平与发展两大核心问题出发,先后提出了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呼吁打造全球发展共同体和人类安全共同体,并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努力落实。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一是提出全球发展倡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置于全球宏观政策的突出位置,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加强宏观政策协调,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全球平衡、协调、包容发展,共同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一经提出,就得到国际社会广泛响应,100多个国家和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表达了积极支持态度,60多个国家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中国秉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开展减贫、缓债、防灾减灾等国际发展合作,为各国分享中国机遇创造有利条件,为促进世界经济企稳复苏和实现共同发展注入中国力量。
二是提出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人类是不可分割的安全共同体,倡导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分歧和争端,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全球安全倡议明确回答了“世界需要什么样的安全理念、各国怎样实现共同安全”这一重要时代课题。
国际社会共同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是破解全球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和治理赤字的治本之策,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战略支撑。
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一是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维护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反对冷战思维,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搞双重标准。中国奉行防御性的国防政策,中国的发展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中国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
二是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促进大国协调和良性互动,推动构建和平共处、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格局。坚持亲诚惠容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周边外交方针,深化同周边国家友好互信和利益融合。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中国共产党愿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基础上加强同各国政党和政治组织交流合作,积极推进人大、政协、军队、地方、民间等各方面对外交往。
三是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更好惠及各国人民。中国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进双边、区域和多边合作,促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营造有利于发展的国际环境,共同培育全球发展新动能,反对保护主义,反对“筑墙设垒”“脱钩断链”,反对单边制裁、极限施压。中国愿加大对全球发展合作的资源投入,致力于缩小南北差距,坚定支持和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
四、在变局中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2022年以来,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全球性挑战更加凸显。集团对抗加剧,大国合作意愿与基础全面松动,全球共识阙如,国际多边机构日益沦为清谈馆、角斗场,机制改革遥遥无期,全球治理失能、失治现象进一步突出。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国积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反对一切形式的单边主义,反对搞针对特定国家的阵营化和排他性小圈子。
中国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以中国自身的发展为不确定的世界注入确定性。推动世界贸易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扩大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等合作机制影响力,增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事务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
中国坚持积极参与全球安全规则制定,加强国际安全合作,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发挥建设性作用。
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已建立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制定中长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战略,推进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编制实施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至2022年7月,中国已与38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3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与老挝、柬埔寨、塞舌尔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与30多个发展中国家开展4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
在抗疫合作方面,中国支持非洲国家抗疫,截至2022年10月已向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22亿剂疫苗。
在国际维和方面,中国近30年来共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近30项联合国维和行动,是派遣维和人员最多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和联合国第二大维和摊款国,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中坚力量。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只有各国行天下之大道,和睦相处、合作共赢,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将始终高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旗帜,不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