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病毒药物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本报记者 申少铁
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抗病毒药物效果如何?不规范使用是否有风险?如何科学合理使用?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进行解答。
“治疗病毒感染没有特效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副院长、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所长童朝晖说,不仅是新冠病毒,从非典到禽流感,再到中东呼吸综合征、H7N9等病毒感染都没有特效药。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新冠病毒感染,如小分子药物等,只是临床治疗的一个手段,不能起到救命的效果。
“抗病毒药物在感染后5天内使用有效,在2天内使用效果好。”童朝晖表示,抗病毒药物能够抑制病毒复制。病毒进入人体就开始复制,当病毒量还没有很大的时候使用抗病毒药物,可以降低病毒载量,减轻对人体免疫系统的攻击,再通过人体自身免疫力的作用,阻止病情向重症、危重症方向发展。“如果病情已经发展到了重症、危重症,再使用抗病毒药物,就没有效果了。”
童朝晖说,世界卫生组织有条件推荐抗病毒药物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推荐高龄、有基础疾病等脆弱人群在感染后症状处在轻型和普通型阶段使用,因为这类群体感染后向重症发展的风险较高,使用抗病毒药物后可以降低重症率。青壮年等没有重症风险的人群使用抗病毒药物无效。
“是药三分毒。抗病毒药物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主任王贵强说,这类药物不规范使用会有一定的副作用,可能会与患者平时使用的其他药物产生相互作用。肝肾功能严重损害的患者要调整剂量,甚至不能服用,以免造成肝肾衰竭。使用药物前一定要仔细看说明书,在医生甚至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童朝晖提醒,有些年轻人给老人买了抗病毒药物备用。一旦老人感染,自己服药,不注意看说明书,也没有医生的专业指导,可能会出现用药安全风险。
“没有必要抢购丙种球蛋白。”王贵强说,第九版诊疗方案推荐静脉用丙种球蛋白治疗新冠重症引起的炎症。重症、危重症患者出现炎症因子风暴等情况,使用丙种球蛋白才有效果。丙种球蛋白没有预防感染的作用,不适合在家里使用。(人民日报)
福建多项业务提倡“不见面”办理******
(抗击新冠肺炎)福建多项业务提倡“不见面”办理
中新网福州12月25日电 (郑江洛)连日来,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倡议书,倡导日常业务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业务办理方式。
为更好保障民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便利度,针对当前新冠疫情形势,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提倡通过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不见面”经办服务方式办理社保事务。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参保单位人员增减、灵活就业退休申请(无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基本信息变动业务申报,建议使用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对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查询、打印业务,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业务,灵活就业参保登记、转移接续申请,社会保险政策、业务咨询,服务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等其他业务,建议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也发出倡议称,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理日常业务请采取“网上办”“掌上办”等非接触业务办理方式,非紧急事项暂缓办理;非必要不现场办理业务;确需现场办理的,请市民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程佩戴口罩,即办即走,最大限度错开办事高峰。
受疫情影响,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岗工作人员减少。因此,该中心倡议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尽量选择“网上办”“预约办”“延期办”等方式办理各类公积金业务,市民可通过闽政通APP、“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