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发挥“人才荟萃”优势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力量”******
中新网重庆2月3日电(杨梦逸)新春伊始,重庆丰都县龙河镇洞庄坪村已经是一片繁忙的景象,村民们修缮农房、建造大棚,虽然辛苦,但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短短几年时间,这里如何从一个产业缺乏、年轻人流失的“空心村”实现乡村振兴?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丰都县委统战部充分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优势,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力量’。”重庆丰都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谭成勇说,“我们组织重庆欧美同学会青年委员会组建乡村振兴‘鸿鹄计划’团队,用三年时间全面帮扶龙河镇洞庄坪村,形成示范效应,发挥教育和人才优势,为归国留学人员参与乡村振兴探索新路径。”
2021年10月,重庆欧美同学会青年委员会会长、作家徐鹏作为调研组组长,带领委员会骨干成员来到洞庄坪村调研。初来此地,他就被这里的优美生态所吸引。但徐鹏发现村里年轻人多数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多,仅靠捐款难以推动乡村振兴。
“洞庄坪村有山有水,如果把这些自然资源利用起来,形成产业一定能帮助这里长久振兴。”后来徐鹏又独自深入该村六次搜集资料,与调研组一起完成了三万五千字的调研报告。他认为,乡村振兴,产业和教育是关键。要在产业和教育帮扶上下真功夫、办实在事,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形成产业,让村里的孩子们有更多机会和外面的世界互动,才能给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源头活水。
徐鹏联合中国致公党重庆市委会与重庆欧美同学会,发起乡村振兴“鸿鹄计划”。该计划从产业发展、美丽宜居,教育提升,文化挖掘入手,以农文旅融合发展推动一产、二产、三产有机融合,在洞庄坪村建成集以主题民宿、文化体验、乡村度假、地方美食、农耕研学等于一体的凤鸣湾田园综合体综合资源平台,通过当地农民参与生产、村集体土地入股、开发企业出资入股,形成吃住行等多点串联的乡村田野综合生态联结机制,让产业融合使其相互带动、相互促进,形成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田园综合体产业链,全力打造山水文艺新村,推动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把洞庄坪村打造成为“山水文艺新村”,乡村振兴“重庆样板”。
乡村振兴,教育先行。2021年11月,徐鹏将自己写作所得的30万元稿费捐给重庆市慈善总会作为启动资金,设立鸿鹄教育基金。在徐鹏带领下,12位海归和教育界人士也加入其中,还共同为洞庄坪村长岭小学的107名孩子捐赠设立了6万元的鸿鹄奖学金,用于学生的专项资助。截至目前,徐鹏已陆续捐出70多万元稿费注入鸿鹄教育基金,近百位留学归国人员和教育人士加入到了乡村振兴“鸿鹄计划”志愿者行列中。
“我们的志愿者大部分都是留学归国人员,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不求回报,将自己的青春奉献到乡村振兴的事业中。”徐鹏告诉记者,目前,凤鸣湾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第一期农耕研学基地项目已进入建设最后阶段,预计今年5月建成投用。在建设过程中,归国留学志愿者们全程参与,当地村民通过参与项目施工,也获取了收益。
“凤鸣湾乡村振兴田园综合体项目一共分三期,具体包括一期农耕研学主题示范区、二期滨河带娱乐区、三期康养休闲区。”徐鹏说,“项目投入使用后,村民将通过在该项目务工、经营农家乐等方式增加收入,吸引外出务工的年轻人返乡就业、创业,洞庄坪村将从此实现长久振兴。”(完)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