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活用好奥运遗产 冬奥场馆华美转身******
本报记者 韩秉志
奥运场馆赛后利用是一道国际公认难题。时值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成功举办一周年,北京各冬奥场馆目前运营情况如何?人气怎样?今后发展重点何在?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场馆人气旺盛
春节期间,各地群众参与冰雪运动热情高涨。冬奥场馆成为公众畅享冰雪运动魅力、感受冬奥文化的最佳目的地。
位于北京市延庆区奥林匹克园区的国家高山滑雪中心“雪飞燕”有着国内最高等级的高山滑雪赛道,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期间,来自全世界的顶级滑雪运动员在这里驰骋竞技。如今,作为冬奥遗产的雪道,经过改造已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对于广大滑雪爱好者来说,来这座专业场地打个卡,在2198米的山巅追逐冬奥健儿们的足迹,成了这个冰雪季的重要活动安排之一。
“我们专程从北京市区驱车2小时,来到延庆奥林匹克园区打卡。这里还有亲子戏雪乐园,无论是孩子还是大人,都能尽兴而归。”北京游客赵明生说,无论是高水平的滑雪爱好者,抑或是初级入门的滑雪新手,都可在此练习滑雪技能,享受雪上运动乐趣。
不光是“雪飞燕”客流不断,国家雪车雪橇中心“雪游龙”里也人流如织。其冬奥赛道体验项目正式开售,不少游客前来体验“冰上F1”的速度与激情,游客还可以乘摆渡车参观游览“雪游龙”,到达观景台,就能一览冬奥村全貌。
在刚刚过去的春节假期,延庆共接待游客75.8万人次,占北京市乡村游接待游客总数的57%。冬奥会带来的持续冰雪热成为其吸引游客的重要原因。与此同时,延庆区多款文旅产品于春节假期首发,吸引了众多游客。比如,八达岭夜长城首次在春节假期开放,夜幕下化身璀璨巨龙的长城引得游客连连惊叹。
冬奥魅力不减
除了“雪飞燕”“雪游龙”转身为公众参与冰雪运动的绝佳场地,国家速滑馆“冰丝带”、国家游泳中心“冰立方”,以及曾为运动员提供赛前热身与训练服务的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等冬奥场馆也面向公众开放。
走进国家速滑馆,场馆大屏幕上正播放着荷兰选手在速度滑冰女子1500米决赛勇夺金牌并打破奥运纪录的精彩瞬间。冬奥赛时,中外健儿在国家速滑馆速度滑冰赛道上接连打破纪录。目前,这块“最快的冰”继续使用二氧化碳先进环保制冰技术运营维护,滑起来又快又韧。今年春节期间,冰丝带、鸟巢、水立方首发三馆参观联票,让游客尽情感受奥运场馆魅力。
拥有两块标准冰球场地的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北京冬奥会时曾为运动员提供赛前热身与训练服务。现在,这块场地面向公众举办冰球和花滑课教学。据现场工作人员介绍,许多家长之所以来这里报课,就是看中了“冬奥同款”。
既有设施创新利用,又有精彩纷呈的文化活动。在首钢滑雪大跳台,赛时临时设施变成票务用房,大跳台落地区巧妙降低坡度,成为“雪圈冲浪”网红体验地。作为世界唯一的“双奥”开闭幕式场馆,国家体育场“鸟巢”北侧运动场变身3.4万平方米的冰雪乐园,春节期间还推出“到鸟巢过大年”文化体育休闲活动。五棵松冰上运动中心也结合商圈特色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冰雪嘉年华活动,吸引游客参与体验冰雪活动。
记者发现,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场馆在常态化保留奥运元素供游客参观体验的同时,还开辟或预留专门区域满足多样化培训需求。如北京国资公司与世界壶联在“冰立方”冰上运动中心合作设立“世界冰壶学院培训中心”,以促进冰壶运动在国内加速发展;国家速滑馆作为国际滑联卓越中心,创新合作模式,以“最快的冰”为基础搭建冰上培训平台,引进国内高水平培训机构,助力培养优秀冰雪运动后备人才。
助力协同发展
树立奥运场馆赛后利用国际典范,高水平建设国际滑雪度假旅游胜地,打造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样板……2022年1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规划》,为“加快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落地绘就蓝图。《规划》发布一年以来,延庆统筹推进冬奥会筹办举办、冬奥遗产后续利用和区域协同发展。立足于生态涵养区的定位,国家高山滑雪中心、国家雪车雪橇中心、延庆冬奥村在内的“两馆一村”已完成从赛区向景区的转化,成为一个以滑雪为特色的旅游度假区。
从赛区到景区变化的背后,彰显的是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一方面,延庆区深化文旅体商农深度融合,推动自然资源、文旅资源与冰雪运动、度假休闲有机结合,举办“春来延庆城·花开漫延庆”“点亮北京·消夏延庆”“乐享金秋·悦游延庆”等品牌活动,推出20余处网红打卡地、30条精品旅游线路、300余项“+旅游”产品,持续培育露营、骑游、夜游、户外运动、会奖旅游等新业态项目,助推京张文化旅游带建设。另一方面,通过打通冬奥场馆、世园公园和长城景区等地理空间,延庆区共包装策划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冬奥后续利用项目等重大投资项目12个,资金总额24.7亿元,以项目支撑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
在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上,冰雪体育仍是最璀璨的光环。围绕中关村延庆园“一核四区”科技创新布局,延庆加快冰雪体育产业发展,推进中关村(延庆)体育科技前沿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目前已吸引386家体育企业入驻。万科石京龙和八达岭滑雪场合计34.5万平方米、19条雪道完成升级改造,建成北京冰上项目训练中心和引进梦起源公司建设室内冰场,夯实冰雪产业发展基础。按照“一轴两翼”冰雪体育产业布局,冰雪体育同培训、旅游、科技、赛事等板块联动互促,初步形成“冰雪体育+”的发展模式。
“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延庆作为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的主力军、推动者的角色定位,与张家口、乌兰察布等地区加强合作、互相借力、共赢发展,扎实做好后冬奥、后世园文章,进一步探索赛后场馆利用新方式,创新体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新模式。”北京市延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洪炜说。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秉持生态文明理念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朱鹮野外种群从1981年的7只增加到6000余只,藏羚羊野外种群从7万只增加到约30万只,在野外一度消失的野马、麋鹿重新建立起野外种群……这些野生动物种群的恢复,离不开这些年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为了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实际需要相适应
“2021年云南大象北上及返回之旅,让世界看到了我国保护野生动物的成果。”岳仲明介绍,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0年5月至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评估野生动物保护法,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法律修改的意见建议,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供依据。
“检查中多地反映,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新形势下野生动物保护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执法检查报告显示,存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等问题,表明相关法律制度亟待修改完善。
对此,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科学决策。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修订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和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研究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修订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2022年8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会后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806位社会公众提出的12057条意见,另收到来信11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社会公众主要就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展演、放生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在草案三次审议稿中作了体现。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外来物种防控、细化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
近年来,诸如外来物种入侵、野生动物损害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等新闻不时见诸媒体,引起社会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修订中对这些社会热点问题也予以了积极回应。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岳仲明介绍,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屹表示,外来物种危害是全方位的,不仅导致本地物种灭绝、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改变、退化以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丧失,更严重危害到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才能够实现因‘放’而‘生’。”
此次修法中,还增加了“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等内容。“一些社会公众放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放生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做到合法有序。”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表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此次修订中,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的细化也成为一大看点。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野生动物肇事的问题根源在于野生动物活动区域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的空间重叠。”谢屹表示,得益于我国多年持续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但作为关键栖息地的自然保护地因为面积既定和生态承载力有限,导致了此类问题呈现加剧态势。
此次修法对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予以细化,其中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农业生产。
“根据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秦天宝表示,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因此诸如野猪等野生动物也被纳入其中。”
凝聚各方合力
为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直接法律依据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方面作用愈发凸显,此次修法新增的公益诉讼相关条款,对满足实践发展需要和破解制度发展瓶颈是关键一步。
“此前,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野生动物保护实际上已经‘隐含’在了公益诉讼适用的范围之内。”秦天宝表示,此次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则明确为检察机关等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据,这同时也有利于调动相关社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唐家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唐家河保护区)是大熊猫的重要栖息地,属2019年1月挂牌成立的大熊猫国家公园岷山片区。2015年以来,四川省青川县某肉羊养殖场以及村民韩某某等长期在唐家河保护区内违法放牧,破坏了大熊猫及其伞护的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尽管唐家河保护区管理处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多次向有关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但问题未能得到解决。
2020年5月,青川县检察院主动走访县内自然保护区时发现该案件线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检察机关兼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养殖户合法权益,推动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养殖户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问题,引导自然保护区原住居民利用现有资源发展乡村振兴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有偿参与国家公园管理。
“本案是中国大熊猫栖息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第一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推进国家公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万余件,既涉及国家保护的陆生、水生野生动植物,也涉及动物栖息地、自然保护区,以及对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治和本地重要生物种群的保护等。
“如今公益诉讼条款写入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林业和草原、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调研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制定相关办案指引,指导各级检察机关规范办理此类公益诉讼案件。
版式设计:蔡华伟
本报记者 张 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