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网络谣言屡禁不绝危害大 专家提出 网络平台可建谣言联合惩戒机制******
漫画/李晓军
调查动机
“德尔塔奥密克戎共循环”“一景区6名阳康游客心衰死亡”“北京自来水阳了”“由于疫情原因快递业1月8日停业”……一段时间以来,涉疫网络谣言四起,歪曲国家防疫政策,消解群众抗疫信心,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近日,中央网信办通报涉疫谣言典型案例,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从严查处发布谣言的账号主体,同时欢迎有关部门和网民积极参与举报,提供有关线索,合力铲除网络谣言生存土壤。
涉疫谣言为什么屡禁不绝,一些谣言为何辟谣后又卷土重来,如何开展有效整治净化网络空间?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文丽娟
“阳康,不等于健康了,昨天老君顶滑雪的死好几个,都是阳康的,一剧烈运动突然心衰了。”近日,网传“秦皇岛老君顶景区的‘阳康’游客心衰死亡6人”的信息引发关注。后经调查,该消息为虚假信息。目前,造谣女子马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从“今晚全城大消杀”到“自来水加大氯气注入”,从“核酸采样有毒”到“口罩原料会导致肺结节”,从“一阳性男子被吊车转移”到“某地用集装箱运转阳性患者”,从“自来水阳了会传播病毒”到“可以挑个温和毒株感染产生抗体”……
《法治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每过一段时间,网上流传的各种涉疫谣言都会“更新换代”,他们有的是故意歪解、虚构防疫政策,有的是打着科学的幌子进行伪科普。因为和疫情相关,这些谣言很容易迅速吸引眼球,获得大量关注和转发,导致不少人因此产生疑惑、焦虑、恐慌等情绪,甚至干扰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整治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空间,必须进一步压实平台责任,完善信息审查和研判机制,源头控制涉疫谣言发布;要依法严惩造谣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刑事打击。
网络涉疫谣言不断
造谣者靠引流赚钱
今年元旦,一早打开社交软件的江苏省连云港市市民尹康发现,自家社交群和朋友圈中又出现了好几个已经连续被辟谣的谣言。
假期结束上班时,还有同事拿着一瓶二锅头“神秘兮兮”地对尹康说,高度酒可以预防新冠感染,你要不要来点。更让尹康烦心的是,原本肝肺不好已戒烟戒酒的爷爷看到这些消息后,立马向家人闹着要抽烟喝酒……
尹康说,像这样的谣言虽然多,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可由于传播速度太快、范围太广,还是有部分人,特别是不少老年人愿意相信。此外现在还有很多谣言都是披着科学的外衣,语气言之凿凿,一般人很难分辨。
前不久,微信安全中心公布了2022年朋友圈流传最广的十大谣言,其中多条与疫情有关,比如“采样棉签”上有试剂有毒、疫情期间每天可领取补贴、千金藤泡水喝可预防新冠病毒等。对江苏省南通市的潘莹来说,这些谣言她再熟悉不过。
“这十大谣言,我家里长辈都往群里转发过,这几年我一直走在辟谣的路上,费尽口舌告诉家人这些都是假的,但谣言一直都有,尤其是有关疫情的,这个被辟谣了那个又来了,一些被辟谣的谣言过一段时间还会卷土重来,而且每个谣言不管多离谱家里人总有相信的。”潘莹说。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XBB的消息甚嚣尘上。最新消息显示,上海已经监测到新毒株XBB.1.5传入。目前,网络上关于XBB.1.5的传言很多,尤其是互联网平台流传一张截屏称,目前在我国流行的毒株都是XBB.1.5的弟弟,XBB.1.5主攻心脑血管,并会引发拉肚子,建议公众准备蒙脱石散、诺氟沙星、补液盐、益生菌等。上海辟谣平台表示,该截屏夸大了XBB.1.5的致病性,而且不排除别有用心者借此推销产品。已有多名医生提醒,不要随意服用截屏里所称的蒙脱石散、诺氟沙星等药物。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有关防治新冠感染的各类信息,总是会占据社交App、网站等网络平台醒目的位置,其中也包括不少新老谣言,而且涉疫谣言在疫情发展的不同阶段呈现不同分布特征,反映公众情绪和需求的变化,可能让大家对新冠感染产生错误认识,在预防、治疗新冠过程中采用错误手段,进而影响到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法治网舆情中心曾对高热涉疫网络谣言进行舆情分析,发现社交平台成为涉疫谣言“培养皿”,多数涉疫谣言来源于社交平台,主要通过聊天群、朋友圈、公众号、视频号等方式扩散,其中聊天群和朋友圈为传播主阵地。这是因为“强关系”社交圈具有私密性、封闭性、集聚性等特质,熟人关系链传播的私密性,使得信息生产、转发的过程难以被追踪,同时谣言可信度和转发量大大增加,进而实现跨群、跨平台传播。此外,各类短视频平台成为网络谣言新的“策源地”,短视频拥有的在场感和真实性增加了谣言的说服力,常常误导公众信以为真。
一些发布者为何热衷编造谣言?公安部网安局曾对此揭秘,造谣者发布的内容下方或留言评论区,都会有广告插入。流量广告主曝光和点击量越多,收益就会越多。“可以说,你的每一次点击,造谣者都能赚钱。”
尹康说,他的不少朋友和家人,都觉得随手转发这些信息可以提醒更多人,是一种正能量行为,即使是假的也不会给他人造成什么损失,结果自己不知不觉间已经成了让谣言范围扩大的传播者。
假借官方名头发出
平台负有治理责任
近日,一条声称来自“常州红十字会会长”的通知传播很广。该通知称,将红糖、生姜、大葱白、大蒜等熬水喝,感染病毒的概率几乎为零,山东省菏泽市的李磊也收到了家中老母亲发来的“抗疫良方”。但李磊上网核查发现,该截图早在2020年2月就已在网络传播,当时常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就对外辟谣表示,该机构以及会长都没有发布过以上信息。
“大多数都是一眼就能看出是谣言,甚至有很大一部分是官方已经辟谣过,被证实就是谣言,很疑惑为什么很多谣言却屡禁不止,而且明明已经辟谣过的谣言还是有人对此深信不疑。”李磊说。
潘莹说,她看到很多谣言,都是假借官方机构的名头发出的。“我之前经常收到通知核酸检测、健康码变红等短信,上面写着由疾控中心发送还留有电话,他们有些是真的,有些是假的,很多人因此被骗,导致我现在只要看到涉疫短信都会怀疑其真实性。”
“谣言实在太多了,辟谣后可能会记住一段时间,但我们都不是专业人士,大多数人可能一两个月就会忘记,类似谣言再来时又难以分辨。”潘莹说。
在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看来,涉疫谣言屡禁不止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涉疫信息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这背后与个体对如何避免被感染、感染后如何处理等方面的关注有关;二是与部分地区涉疫信息的发布不充分、不及时和不全面有关,因为真实信息不能满足或解决公众关注,自然就会被一些虚假信息所吸引;三是涉疫谣言信息形式上具有证实、例证或难辨真伪的特征,使得相关信息很容易被误信及进一步误传。
散布涉疫谣言,造谣者可能承担何种责任?
北京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艾泓强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面临拘留、罚款处罚。如果因散布谣言而侵犯了公民个人名誉权的,依据相关规定,侵权者将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此外,制造、传播疫情谣言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11月底,中央网信办就曾通报,针对近期疫情防控、突发案事件、社会民生等领域谣言问题,督促指导网站平台加强监测查证,重点网站平台共处置传播网络谣言账号5400余个,第一时间溯源并关闭首发账号。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网络平台对于涉疫信息的治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李俊慧认为,网络平台要对信息进行分类,明确哪些属于单纯的个体经验分享,哪些属于可能产生误导的信息发布。对于用户在平台上发布的各类信息,应及时建立审核和研判机制,加强信息内容相似比例高的经验分享类审核,避免造成虚假涉疫信息传播,引发公众恐慌。对于救助类信息发布,既要保障救助类信息可以正常发布,也要避免不法分子简单抄袭套用他人求助信息进行发布,影响公众判断。
抖音平台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近期,平台在例行巡查中发现,有极少数用户发布毫无医学根据的内容,例如“新冠退烧偏方——黄豆煮水喝”“艾叶和艾条熏烟可以消灭新冠病毒”“发烧时千万不能吃的食物,包括鸡蛋、牛奶”等。上述内容先后被权威媒体和医学专家辟谣。对此,平台给予了持续打击与处理。2022年11月至今,平台共处理与疫情相关不实视频33.26万条,打标20余万条存疑内容。
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依法打击涉疫谣言
近日,上海辟谣平台梳理了近期热传的谣言,按照“预防篇”“症状篇”“治疗篇”“生活篇”4大主题分类,并同时附上医学专家、权威机构的建议和意见,希望能为公众呈现一份实用的“防治宝典”。
记者发现,用户通过搜索“疫情”或者抖音主页切换到“抗疫”专栏,就能进入抖音的防疫辟谣专区,查看相关知识;在百度以“新冠”“疫情”等关键词进行搜索时,还会出现辟谣专区和全国防疫热搜榜,给用户更科学的指引。
打击治理涉疫谣言,相关部门一直在行动。
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涉疫信息,蓄意制造传播涉疫谣言,严重影响了正常公共秩序,湖北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群主、管理员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2022年10月8日,湖北省监利市市民黄某在多个社交群散布涉疫谣言,该市市民胡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转发到个人短视频账号再次扩散。两人的行为引发当地居民恐慌,造成恶劣影响。监利市红城派出所组织警力进行调查,迅速找到传播者黄某和胡某,对其开展普法教育,二人对该谣言进行了澄清。最终,违法行为人黄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胡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11月,中共榆林市委网信办、陕西榆林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整治涉疫情网络谣言的通告》,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坚决抵制网络谣言,各网站平台、自媒体人、互联网群组管理员要从严审核涉疫信息来源及内容,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予以打击,对相关网站、平台和互联网账号进行依法处置,并依法追究发布者等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官方发布通告,涉疫相关信息以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对未经官方证实的涉疫信息做到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已发布的应立即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在中国互联网协会法工委副秘书长胡钢看来,目前,我国已经构筑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为主的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的法律体系,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为主的网络谣言治理的法律体系,并持续开展了“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等专项行动,督导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及时处置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和账号,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如何才能够让涉疫谣言不再“露头”?
李俊慧说,对涉疫虚假或谣言信息的精准打击和治理,需要具备真实、科学信息发布主体或监管部门与平台加强联动,具有信息甄别能力和条件的主体参与到各类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中,从源头控制谣言信息发布。此外,要加强对用户发布信息的大数据分析,提炼用户关注焦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解除或降低公众担忧。对于涉嫌故意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胡钢建议,完善传染病疫情预警制度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制度,由中国疾控中心定期公布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疫情信息;传染病出现跨省暴发、流行时,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公布。同时,提升网站平台涉疫网络谣言精准治理能力,互联网行业协会可构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对于屡次恶意发布谣言者,可进行信息限时发布或者禁止发布的惩戒。
影片《原野》追忆——记南海影业公司第一部故事片******
金兆龙
影片《原野》中的主要演员。1981年,中国新闻社创办的南海影业公司第一部电影故事片《原野》摄制完成,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时光流水,此事已过去了31年,现将当时摄制这部影片的前前后后有关情况追忆如下。
中新社电影业务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仅限于拍摄一些介绍中国大陆的风光纪录片、地方戏曲片以及侨乡面貌的影片供旅居海外的广大侨胞观看。进入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为广大侨居海外的侨胞和港澳同胞回到祖国探亲观光提供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为此,中新社的电影业务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当时中新社主管电影部工作的吴江副社长十分关心电影部的改革和发展,根据廖承志同志关于侨务外宣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了拍摄电影故事片的设想。吴江副社长找来当时电影部的导演凌子,共商电影故事片的拍摄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决定将著名剧作家曹禺先生的话剧《原野》搬上银幕。影片《原野》由中新社电影部凌子导演,并请来了北京电影制片厂著名电影摄影师罗德安担任摄影。影片的其他摄制人员从北京和长春电影制片厂暂借。电影部由我和伊铁士,吴青青,付铮等人分别参加了该部影片的导演组和摄影组工作。
1980年的初夏,我们摄制组一行来到了黑龙江五常县一个偏僻的林区小镇——山河屯。外景地之所以选择在这里,是因为这部影片中有许多场戏需要在成片的桦树林中拍摄,我们摄制组在那里得到了山河屯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与协助。
摄制组在林区拍摄期间,生活条件十分艰苦。特别是在夏季,林区有一种蚊子,俗称小咬,这种蚊子叮起人来十分厉害,就连上厕所也会向你发起进攻,当时摄制组许多人都被叮得全身红肿。每天清早大家带上一些干粮一拍就是一天,即使有时送饭也十分简单。辛苦一天工作下来,浇上一桶黄黄的井水就算洗了一个澡,马上又投入到第二天的准备工作。即使这样大家也都毫无怨言,因为拍摄出一部好的影片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摄制组的到来,为山河屯这个小镇增添了许多欢乐。每次拍摄时,总吸引着周围众多的居民前来观看,因此维持拍摄现场秩序成了一大难题。记得在拍摄娶亲这场戏时,需要一些群众演员,消息一传出,就招来了大批的应征者,这些从未上过镜头的群众演员,在表演上是那样的朴实、自然。一次,剧中需要找一个演侦缉队长的群众演员,找了半天,找到了中新社在剧组担任会计的韩海滨,通过拍摄这组镜头,他居然还找到演戏的感觉,并迷恋上了演员的工作。
东北的冬季是严寒的。进入11月份,漫天的大雪纷纷而至,外景地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这种天气为拍摄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从驻地到外景地,为了运输众多的摄影器材和道具,必须在厚厚的积雪中开辟出一条道路,再加上外景地积雪的清扫,使得制片部门的工作十分繁重。寒冷的天气也给演员的表演带来了很大的困难,演员为了戏中的需要,在零下十几度气温仍要穿着单衣拍摄。特别是扮演白傻子的演员两只胳膊还要裸露在外,冻得他满身起了鸡皮疙瘩,有时不得不喝上几口白酒来御寒。对于外行人来说,人们都觉得当演员好风光,但演员为艺术吃苦的精神却鲜为人知。
东北冬季的寒冷和缤纷的大雪使得我们摄制组不得不挥师南下,来到湖南长沙。在潇湘电影制片厂的大力支持下,在摄影棚里完成了剩余镜头的拍摄工作。
在影片拍摄过程中,我们剧组多次登门拜访《原野》的原作者、戏剧大师曹禺先生,征求他对电影剧本和拍摄的意见。曹禺先生对自己早期的作品《原野》搬上银幕十分关注,并就影片的艺术创作不时地与导演和演员交换看法。影片双片(送审片)完成后,他不但认真地观看了全片,还十分仔细地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影片《原野》摄制完成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人们都争着先睹为快。由于没有公开放映,只是在内部试映,所以总是难以满足众多观众的要求。随着影片《原野》在社会上影响日益扩大,这部影片的风波也是一起接着一起。其中议论最多的就是谣传《原野》有两个版本。此事甚至引起政界高层的关注,并调看了此片。作为该片的剪辑之一,我对此事最有发言权,因为每拍摄一批镜头,冲印出来后,都要经过我进行分场编号和初剪,在我的视野中从未见过社会上谣传的镜头,我想这些谣传可能就是因为影片中有场男女主角所谓的“床上戏”引起的。其实这场戏导演处理得很含蓄,比起现在一些影视片在表现这类戏时,要文明得多,也严肃得多。
影片《原野》得到了廖承志同志亲切的关怀和支持,1981年10月,影片《原野》即将在香港上映,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廖承志亲切接见了即将赴香港参加首映式活动的影片导演凌子,男女主角杨在葆、刘晓庆以及兼任南海影业公司总经理的吴江副社长。在接见中,廖公勉励他们要多和港澳文化界人士发展友谊,进行艺术交流。廖公还对他们说,《原野》一片将会受到海外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欢迎,并希望他们继续努力,拍出更多的好影片。
影片《原野》在香港上映期间,受到了香港同胞的热烈欢迎,香港的媒体好评如潮。《华侨日报》载文称“《原野》叫好又叫座”。《新晚报》评论说“《原野》是一部非常严肃、文学性很强的影片”。《大公报》和《明报》都刊出影评,赞扬男女主角演技高超。《南北极》杂志发表专文称,“《原野》是文革以来最出色的中国电影”。
影片《原野》在国际上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应意大利电影艺术协会的邀请,导演凌子携片前往意大利参加了威尼斯电影节,并获得了“最受推荐影片”奖的荣誉。
值得一提的是,电影《原野》因种种原因一直到1987年2月才获准在国内公映,但仍受到广大观众的欢迎和喜爱,在第十一届电影“百花奖”评选中,该片荣获最佳故事片奖。
时值31年后的今天,回忆起中新社第一部电影故事片《原野》摄制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影片《原野》第一次将中国新闻社南海影业公司推向社会,亮相于中国电影界。随后南海影业公司又推出了《精变》、《春桃》、《老店》和《北京故事》等一批杰出电影作品,走过了一段辉煌的历程。
(历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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