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欢乐春节”活动走进美马里兰州 深受学生和社区民众喜爱******
中国日报华盛顿1月31日电 美东时间1月30日,应美国马里兰州非营利机构“世界艺术家体验”组织邀请,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组织梁红舞蹈学校、凤凰艺苑舞团等大华府地区文化社团走入美国民间、走进社区,在马州首府安纳波利斯市“马里兰创意艺术馆”为学生和社区民众带去精彩的中国文艺演出和手工展示互动,受到热烈欢迎。
为让更多观众有机会欣赏节目,活动组织者安排了中午和晚上两场演出。中午演出主要面向学生,400多名当地中小学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前来观看。晚上的演出的观众主要是社区居民,数百名市民闻讯前来观看演出,很多系举家出动。
舞台表演既有中国民乐演奏,也有极具中国风的舞蹈演出。葫芦丝、琵琶、二胡等传统中国乐器曲调悠扬、旋律优美、引人入胜。舞蹈演员舞姿优美、舞步婀娜,旗袍、羽毛扇的加持,敦煌艺术、京剧元素的融入,荷花、灯笼等中国文化符号的呈现让整个表演美仑美奂、精彩非凡,令观众目不暇接、连声称赞。
演出结束后,现场观众纷纷起立鼓掌,对演员们的精彩表演喝彩致敬。剧场中掌声、欢呼声经久不息,大家都沉浸在对精彩节目的回味之中,久久不愿离去。
手工展示互动现场人流如梭,络绎不绝。大家一边欣赏现场展示的汉服、木板年画、中国书法作品,一边上手体验剪纸、包饺子、写汉字、印制年画等,不仅要 “看热闹”,而且要“通门道”。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使馆此次专门邀请神经网络科技公司带来充满中国文化特色的两款视频游戏《演灭》和《暗影火炬城》。此项目别具一格,不同年龄的民众竞相试玩,乐在其中。
疫情前,中国驻美使馆每年都会组织演出团体走“洋基层”,深入领区内的学校、社区开展“欢乐春节”活动。此系时隔3年之后,使馆首度在外州以现场方式举办“欢乐春节”文化庆祝活动,赢得了各方高度肯定。(中国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