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 笃行致远 新时代首都法治公安建设扬帆前行******
“马上办、掌上办、一站办”,轻微交通事故接警、定责、理赔“一体化”远程处理新模式,让群众少等待、少跑路,让处理更规范、更高效;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律师远程视频会见,从局部到全市各区全覆盖、从本区会见到跨区跨级,有力保障律师、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拓宽涉案财物存储渠道,强化公安与行政机关执法联动协作,创建行刑衔接涉案财物“公物仓”存储协作机制,为规范执法提供有力保障......第二批首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十大示范项目”一个个具有特色的实践经验“小缩影”背后,都蕴含着凝聚建设更高水平首都法治公安的“大能量”。
平安法治,使命护航。2022年,首都公安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践行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勇于担当、敢于亮剑、善于作为,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以法治手段勾勒质感民生愿景,以法治精神引领更高质量发展,在一步一个脚印的生动实践中,镌刻下“2022首都法治公安奋斗印记”。
重引领·把稳方向之舵
始终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持法治引领,强化超前谋划,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牵头抓总谋在前。坚决扛实执法政治责任,统筹谋划执法规范化建设,搭建首都法治公安“1+5”目标体系,健全整体联动、上下贯通的法治服务保障机制,推进固本、示范、提质、融心、聚力“五大工程”,打造“冬奥执法办案警务”,完善“六大执法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两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抓总议要”作用,将法治保障融入中心工作全领域、各环节。牵引示范走在前。牢牢抓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制定提质增效工作意见及“十项措施”,创新提出“执法总部基地”新定位,推动案件集中办、专业办、快速办,健全合成作战常态保障和突发重大案件快速响应机制,不断拓展“一站式”办案支撑,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新生态“北京样本”。牵动改革冲在前。按照“市局主责,分局主战,派出所主防”改革思路,牵动14个业务警种以实战化为导向,编制三级权责清单,厘清专业警种与派出所案件管辖权责界限,重塑打击治理架构,构建全时响应、全域支撑、全线贯通的一体化作战新格局,着力提升警务运行效能。
强保障˙担牢护航之责
始终以服务中心大局为主责,及时提供专业、精准、高效法律指导和法治保障,全力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制度供给重在“主动、专业”。立足首都维稳新形势、社会治理新要求,围绕基层所急、群众所盼,及时出台重大案事件处置、醉驾案件办理等一批法律适用意见,分类制定打击涉危险化学品、“裸聊”类违法犯罪等执法实战系列指引,并编发指导案例,为一线执法提供依据。办案机制要在“高效、协同”。持续深化侦审一体化改革,健全智慧案审“四大体系十四项机制”,推进刑事行政案件“双快办”,拓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48小时速裁”适用范围,与市检察院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市、区两级法院、政府复议部门重点案件会商分析机制,全面提升执法质效。专项攻坚成在“靠前、精准”。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指导服务,对重大复杂案事件强化同步上案、全程盯办、审核把关,依法高效处置一批社会关切、舆情关注的案件,全力为“百日行动”、社会面“七大攻坚战”等专项行动提供精准法治保障,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抓规范˙增强执行之效
始终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健全完善流程化、常态化执法管理新模式。织密监督管理“经纬网”。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持三级案管机构每日网上巡查通报,建立各业务系统每季度两级案件评查制度,推进警种案管组建设,先后开展受立案评查、涉案财物专项清理等督导检查工作,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持续推动规范执法水平长效提升。用好执法考评“指挥棒”。坚持“大考评”理念,以“考精、考准、考实”为目标,紧扣中心工作,牵动15个部门警种,创新搭建战时安保专项考评体系,提取“强打击”“严整治”“重防控”三大类23项核心指标,常态化、多维度考核通报突出问题,客观评估执法状况,精准调整打防管治工作指向,全力护航安保工作。拧紧涉案财物“安全阀”。构建“法制部门牵动、职能部门协同、业务警种推进、属地分局落实”的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机制,全国首创行刑衔接案件涉案财物“公物仓”,依托派驻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推出涉案财物管理“公检协作首都模式”,组织开展涉案财物应上账未上账、应处置未处置“双清”治理,百万余件涉案物品“案结物清”。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
优服务˙恪守为民之本
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探索创新,全面服务高质量发展。放管服改革“顺民意”。紧盯群众难点痛点堵点,推出44项利企便民服务举措,126项事项实现“一窗通办”,健全京津冀三地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联席会议机制,新增9项京津冀自贸试验区“同事同标”事项,不断优化办事效率,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信访攻坚“解民忧”。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综合运用领导接访、提级办理、挂牌督办、考核追责等多种措施,全面筑牢信访工作业务规范化基础。接诉即办“暖民心”。紧扣“降量提率”目标,不断严密派单响应、协同推进、高效解决、核查反馈、效能考核工作闭环,建立“每月一题”和“两级挂牌督办”机制,从“闻风而动、接诉即办”到“向前一步、未诉先办”,再到“专题治理、标本兼治”,用接诉即办赢得民心办出实效。全局全年派单总量同比下降20%,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同比分别提升5.3%、9.7%、8.2%。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民警办理嫌疑人物品暂存
夯基础˙激发奋进之力
始终以强化基础要素保障为重点,坚持综合施策、赋能增效,确保措施落实、效果落地。深化执法实战练兵。全面推行“精准滴灌”清单式培训,深化“法治练兵场”“同堂培训”“从警引路人”案审专业人才实战培训等品牌,举办“智慧执法创新应用挑战赛”、执法微视频评选,编写系列培训教材,分级分类开展常态化培训练兵,受训民警达10余万人次。深化智能办案应用。完善政法办案网上协同,创新推行跨区跨级律师远程视频会见,拓展多元“非接触式”远程办案模式,并构建执法办案数据分析模型,定向分析突出违法犯罪打击处理情况,精准指导一线打防。今年以来,共远程提讯1.5万余人次、远程案件审核3.5万余起,远程律师会见2.4万余人次。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迎接二十大 送法进万家”法治宣传,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群体,广泛宣传防范电信诈骗、反恐防恐、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普法实效。市公安局代表队在北京市宪法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及优秀组织奖,充分展示首都公安民警扎实过硬的法治素养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谱写首都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奋进之年。北京市公安局将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和把握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的目标要求,乘势而上、行而不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畏至难而求至远”,以敢拼、敢闯、敢超,用实干、实绩、实效,在更高起点上不断续写首都法治公安新的时代华章!(陈畅)
走向世俗与儒雅——汉唐间孔子形象的演变******
作者:丁红旗(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古籍所副研究员)
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思潮。随着儒学的沉浮,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与儒学的象征,孔子形象的变迁附着了更多的政治、社会内涵,特别在汉唐时期。
一 汉时谶纬神化下的孔子形象
东汉灵帝建宁二年(169年)三月,鲁国相史晨向尚书省奏请祭祀孔庙。文中,史晨一再强调孔子是“乾坤所挺,西狩获麟,玄丘制命,……为汉制作”“汁光之精,大帝所挺,……承敝遭衰,黑不代仓……获麟趣作,端门见征,血书著纪”(《隶释》卷一《鲁相史晨祠孔庙奏铭》),因是上奏尚书省,自是要谨重万分。显然,对孔子形象的描述,其杂用了当日弥漫一时的较多的谶纬观念,这也是一个时代的基调和底色:其母颜征在“野合”,诞育了孔子,一如刘媪息止大泽,“梦与神遇”而产下汉高祖般,是应世感生,也即声称的“乾坤所挺”。“玄丘”,指孔子被称为“玄圣素王”。“有德无位”是孔子一生真实的写照,为此尊奉为“素王”;素王为汉制作宪法。孔子为黑帝水精,即水德,是尚法的象征。秦始皇定秦为水德,就是取其“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然后合五德之数”(《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更何况,孔子曾做过鲁国的司寇,本就掌管、熟习律法。所以孔子被派来人世,制定宪法,阐释天命,以推行教化,即水胜火(汉,火德,尚赤)也。对此,孔子本人也有明确的自觉,“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亦有担当大道的自信。
这种比附下,各种《论语摘辅像谶》《论语素王受命谶》等踊跃出现,进而成了一个时代的思潮。这中间的一个关键,就是时人对远在700多年前孔子形象的描述,典型的就是《春秋演孔图》所描绘的“大九围,坐如蹲龙”,“首丘”“龟脊虎掌”等;“龟脊”,即凸起,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驼背。
与此尊崇孔子(时封褒成侯)及儒学在西汉元、成间的上升相联系的,是西汉中晚期以来,可能存有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的画像以表彰、推尊的传统,如“光和元年(178年),遂置鸿都门学,画孔子及七十二弟子像”(《后汉书》卷六十下《蔡邕传》)。同时,与西汉中期的海昏侯汉墓孔子衣镜相比,也一改画风,集中以“孔子见老子”、表彰好学的儒者之风的面貌出现,也沉淀成了一种稳定的构图式样:头戴小冠、长须、束带、长衣的孔子毕恭毕敬地站立右边,面向左边的老子请教,身着长袍的老子则拄一弯曲的拐杖躬身而立,中间是一童子,即孔子的老师项橐。孔子身后,是陪侍的弟子,即其足以自豪的颜渊、子路、子贡等五人。
《春秋演孔图》的描述不免空泛,今能有幸一睹汉时的孔子画像。这类画像,集中在两个方面:一、留存物较多的是画像石上的孔子形象。今所见最早的这类画像石是山东微山县出土,约在元帝时期(前49—前33年)。集中出现在东汉中后期,即数量较多的“孔子见老子”画像石(至少30块以上),又以曲阜附近地域出土为多。虽然孔子的面貌因石材的漫漶等不甚清晰,但其俯身前倾以示敬重,其背略驼,却是一望即知。这正吻合这一时期谶纬思潮的想象。二、墓室壁画中屡见不鲜。典型的是西汉晚期的洛阳烧沟61号墓、新莽时的陕西靖边渠树壕汉墓、东汉晚期的和林格尔汉墓中所绘制的孔子形象;但其帽饰(小冠、幞头、平冠)、身形(瘦削、粗壮)等都有明显差别。
这说明孔子形象的绘制基本稳定,但细节上有不同——还处在一种变动不居的状态。不过,附着在孔子形象上的不无牵强、粗鄙、浅陋的谶纬比附,所谓的“异相”,在曹魏就已开始的严禁谶纬下,急遽地走上了衰落之路而渐趋被剥离;隋时,谶纬已完全衰歇、败落了。
二 南朝:孔子人间形象的转变与彰显
荡去了谶纬附着上的种种神异与光彩,东晋、南朝,因儒学地位受到玄学、佛教等强烈的冲击,而在一定程度上回到了孔子原始的本真形貌。
早在东汉末年的中平三年(184年),党锢解禁后,晚年的郑玄在注释《论语》时,已特别注意解说孔子言行的背景,即剥离了各种《论语》谶的比附、神化,展示出了一位切实、活泼生动、言语蔼如的长者形象,一个更趋坦诚、真实的孔子形象。如郑玄对《述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的注释,就只是强调孔子“习读不敢懈倦”“汲汲然,自恐不能究竟其意”而带来的对未来的一丝隐忧和恐惧。这更符合孔子的生活实际,也把孔子从云间拉到地上,一变昔日扑朔迷离的神化色泽,是一位蔼如的智者。这一倾向,东晋时被另一名士范宁——范晔的祖父所继承。范宁力图抬升儒家的地位,竭力恢复一度被何晏、王弼等玄解所遮蔽的一些真实景象,表现了朴实解经的风貌。
这样,明显有过多神化、特异的孔子形象自然如无源之水,枯竭了。
与儒学的衰退相一致的,是这一时期的墓葬,也一改两汉时期墓葬墙壁多绘制圣贤忠臣、勇士、烈女贤妻等形象,孔子及其弟子的形象不见了踪迹。在南方,着意凸显了荣启期与竹林七贤(特别是南朝的帝王陵,如南京西善桥南朝墓、丹阳胡桥南朝大墓等壁画)等名士;北方则多为隐士、孝子形象(如《山东临朐北齐崔芬壁画墓》、北魏正光五年(524年)下葬的元谧石棺等)。
不过,在一些时人的绘画中,仍不时见到孔子的形象,如《历代名画记》卷五至七有戴逵《孔子十弟子图》,陆探微《孔子像》《十弟子像》《孔颜图》,宗炳《孔子弟子像》,张僧繇画“仲尼十哲”等,但明显少了许多。在今孔庙圣迹殿,或传为顾恺之绘的孔子像,接续东汉时墓葬壁画的传统,头戴平冠、褒衣博带、“秀骨清相”的孔子成了心中较真实、最理想的孔子形象。
这是孔子形象转变的一个关键。
三 隋唐时祭孔制度的完善与孔子形象的基本定型
在初唐、盛唐,就已开辟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往昔的尊崇情形。两汉时,“先圣”成了周公的专称,孔子只好屈居第二,成为传达周公意旨的“先师”。据《新唐书》卷一五《礼乐志五》、《唐会要》卷三五“褒崇先圣”条,这一时期尊崇、祭祀孔子的重要举措有:贞观二年(628年),罢周公,升孔子为先圣,以颜回配。贞观四年,诏州、县学皆作孔子庙。神龙元年(705年),以邹、鲁百户为隆道公采邑,以奉岁祀,子孙世袭褒圣侯。开元五年(717年),颁布诏令《令明经进士就国子监谒先师敕》,考试前先拜谒先师孔子。开元二十七年(739年),更进一步抬升,追谥孔子为“文宣王”,并褒赠“十哲”,东西列侍(《旧唐书》卷二四《仪礼志四》)。制度日趋完善,规格、地位日渐上升、稳定。重要的是,在浓烈的尊崇氛围下,更沿袭、上升到国家的层面,即借助科举的力量,《论语》成了一门必考科目,促使了整个社会的研学。
既然各地州县需建孔庙,孔子形象的绘制与规范就不得不提上议事日程。如檀州刺史韦机,显庆(656—661年)中“创立孔子庙”时,就“图七十二子及自古贤达,皆为之赞述”。
与此相应,是一流画家阎立本、吴道子等对孔子形象的绘制与定型。
今仍能一睹、颇负盛名的是传为阎立本所作的《孔子弟子像》长卷,绢本设色(今藏故宫博物院)。阎立本(601—673年),曾奉诏作《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图》《秦府十八学士图》《历代帝王图卷》,卒前曾任中书令,当日地位极为尊崇。阎氏生活的时代,正是各州县诏令营建孔庙的突飞猛进时期,适逢其会,恰能作为规制,颁示天下。其所画,正是一位头着儒冠、长髯及颔、目光深邃、睿智,一袭长衣的儒者形象;侧面;左手略微举起,一副正在讲解、授业的模样。唐时“孔庙”“先师”身份的界定,也自会孕育出这类形象。
而今曲阜孔府所藏高大威猛、目光略微向上,为汉制作律法的《司寇像》,一般认为是吴道子或以其粉本为基础的作品。但其“口露齿”“眼露白”“重耳”等不免丑陋的异相,这汉时谶纬的遗绪,与唐人主流认知、传达智慧与理政观念的“先师”形象截然异趣。反倒是“圣迹殿”中陈列的刻石、传为吴道子所绘的“先师孔子行教像”,长髯飘飘,一副儒雅、蔼如的形象,倒很契合唐人的界定和心理期待。
阎、吴之后,可能因其盛名,或因诏令作画、版式一统等缘故,唐人无力超越反而渐趋不再绘作,衰歇了——但也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格式,即一种粉本与经典,在世间流传。同时,又以绘刻、塑像的形式,展现了孔子形象在社会上的全面拓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9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