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禁挡”禁得了抖音小红书,禁得了民心吗?******
台湾行政主管部门26日将讨论抖音等相关议题,发言人罗秉成日前表示,并不限于抖音,还将广泛性讨论大陆制APP,检视相关议题。
此言一出,岛内舆论哗然,直指这是台当局企图以“修法”手段进一步管制大陆软件,其实质是“逢陆必反”的政治操弄。岛内有识之士反问,“民禁挡”禁得了抖音小红书,禁得了民心吗?
“逢陆必反”是民进党当局的惯用伎俩
岛内媒体此前报道,除抖音、小红书外,台湾年轻人爱用的大陆APP还包括新浪微博、微信、淘宝、腾讯、哔哩哔哩、爱奇艺、百度百科和知乎等,通过这些软件获取资讯、交友聊天、丰富生活、购买商品等已成为台湾年轻人习惯的日常生活。
此番关于全面禁止使用抖音等大陆APP的讨论并非“创举”。此前,民进党当局已全面封杀淘宝、爱奇艺等APP。近日,民进党当局“数位发展部”将抖音和Tik Tok定义为“危害台湾资通安全”的产品,并下令禁止岛内公务机关使用。
针对各界关注管制范围是否会扩及民间,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称,禁止某个APP需要所谓“法律”授权,但是否有制定“法律”的必要、是否能达到封锁效果,都需要多方讨论与搜集资料加以研究,现阶段正在搜集各个国家及地区的立法资料。
对此,岛内媒体直言,民进党当局企图通过所谓“修法”谋求程序合理,对相关软件进一步加以限制只是时间早晚问题。民进党当局最害怕的就是台湾民众看到真实的大陆环境,看到两岸同胞走亲走近的精彩日常。
封杀抖音致岛内民怨沸腾
抖音最初是诞生于大陆的一款短视频社交软件,由于新颖活泼的形式和丰富有趣的内容,深受包括台湾民众在内的全球各地年轻人喜爱。
Tik Tok从2018年起便在台湾设立运营团队,一上线迅速成为台湾地区下载量第一的短视频APP。台北大学教授郑又平日前在电视节目中介绍,目前抖音在台湾的用户数量至少有500万活跃用户,尤其在台湾初中生和高中生群体中非常受欢迎,抖音、小红书已成为他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快乐源泉。
不仅如此,在为台湾民众带来欢乐的同时,抖音等软件也为不少乐于分享、创作的视频博主赚取了收益。
自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岛内经济愈发下行,通货膨胀愈发严重,失业率亦居高不下。面对民生困境,民进党当局拿不出强有力的政策促进就业,反而企图对如此受欢迎的APP禁用,无异于砍断岛内民众自谋生路的手脚。
岛内有识之士直言,民进党当局的相关举动让台湾年轻人真正看穿了意识形态挂帅的结果,只会为台湾年轻世代带来困扰,终将被民众彻底唾弃。
两岸民众走近走好势不可挡
早在今年3月,针对民进党当局炒作大陆通过抖音、小红书等散布虚假消息操作所谓“认知作战”,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就曾回应,民进党当局出于一党之私,蓄意阻挠破坏两岸民间交流,说到底是害怕两岸同胞走近走好,害怕台湾民众了解大陆的真实情况。
就在本月22日,台湾社交平台PTT掀起了一场年轻人爱用小红书、抖音的延伸话题。一名台湾高中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透过小红书、抖音看到的大陆,跟老人口中的大陆完全不一样”。此番言论引起广泛讨论,网友在数小时内留下了上千条留言。
有网友表示“‘仇中’的变老人了”“‘台独’老人是不是已经跟年轻人有代沟、隔阂,甚至是产生矛盾了?”也有人表示“新一代觉青不被绿媒洗脑”“台湾的政治也是,会把大陆丑化吧”……
显然,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岛内民众可以愈发便捷地了解到事实真相。同时,当越来越多的诉求被忽视、越来越多的谎言被识破,两岸走近走好、和平稳定发展的民意愈发成为主流。
正如台湾《联合报》日前刊发文章指出,两岸民间交流是自然自发形成的生态,不会因为一点小小的政治阻隔而消失,更不是民进党当局通过政治力量想阻隔就能阻挡得了的。
(中国新闻社微信公众号 记者 穆朗)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