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
作为农业大市,近年来,福建漳州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种业是农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在漳州市农业农村局一级调研员林德泓看来,乡村振兴需要持续加大对种业的支持力度,坚持品种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良种支撑作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漳州是农业大市,传统种植品种的经济价值渐渐低了,农户的收入也少了。农户要增收,发展优质品种尤其重要,好品种的效益能达到几倍甚至几十倍。”漳州市委副书记黄水木说,2022年,漳州市委、市政府启动了全市农业优新品种示范推广行动。2022年初,漳州市举办了农业优新品种推广行动研讨会和推介会,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谢华安等13位种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经过充分研讨论证,遴选确定了100个漳州市适养适种优新品种。
针对每个优新品种,漳州各地分别指定1名专家“一对一”做好帮扶指导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科技特派员深入各种养大户指导,做到良种良法两结合两促进。
2022年上半年,漳州市推广优新品种93个,立项示范片335个,完成全年立项计划任务197.06%,示范带动推广蔬菜、食用菌、水果、茶叶等种植面积12.4万亩,产值达到159.1亿元,新增产值11.7亿元。
眼下,漳州农业产业优势不断扩展,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更多优质的特色农产品源源不断地从漳州大地产出。然而,对市场来说,只有形成品牌,才能基业长青。为此,漳州以“互联网+”“品牌+”的思维整合运营农产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开设网店,拓宽农产品网络零售渠道,让农产品搭上“互联网快车”,让产品销往全国各地。
“产业区域特色的形成,以及品牌农业建设的不断加强,不仅提升了漳州农产品的美誉度,更给漳州农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黄水木说,截至目前,漳州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和名牌农产品各1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含加工品)156个、地理标志商标(产品)142件;共有23件涉农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还有声名远播的平和琯溪蜜柚、白芽奇兰等8件地理标志商标。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漳州依据《关于加强漳州市乡村人才振兴的八条措施》,加强乡村人才激励培养,推动教育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支持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鼓励引导各类人才投身漳州市乡村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的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此外,漳州进一步选优配强市领导挂钩联系、驻村第一书记、市直单位党组织、乡村振兴工作队、科技特派员、市管干部乡村振兴指导员、乡村振兴金融指导员等“七支队伍”,壮大乡村振兴工作力量,让乡村更富更美。(本报记者 薛志伟 中国县域经济报记者 黄长秋)
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当庭认罪悔罪******
中新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5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鸣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徐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5年至2021年,被告人徐鸣利用担任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外商投资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外资企业处处长、对外经济协调司副司长,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副司长、司长、综合司司长,重庆市委副秘书长,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原国家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经营审批、案件处理和人事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0万余元。
检方同时起诉指控称,2021年6月,徐鸣离职后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委常委、秘书长等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承诺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人民币12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徐鸣生于1958年1月,安徽凤阳人,1975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他被指“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热衷迷信活动”,并被指“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等。(完)